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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考核評價!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申報條件、提交材料清單
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申報條件、提交材料清單,小編已經整理了詳細的內容,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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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申報要求
1.年度考核旨在引導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發展眾創孵化平臺,發揮示范帶動效應,提升孵化服務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2.申報單位為在江夏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于2023年8月31日前經區級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或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3.同一企業運營多個眾創孵化平臺的,每個平臺的數據和材料應各自分開申報,孵化場地、入孵企業、雙創活動、孵化成效等方面不得有重復;
4.提交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直接計入“不合格”等次并曝光,同時按規定處理;
5.考核評價期間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提交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并設置目錄頁:
1.《2023年江夏區眾創孵化平臺考核申報資料申報書》
2.《江夏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分表》及佐證材料或《江夏區眾創空間考核評分表》及佐證材料3.《承諾函》等相關材料三、項目申報程序
1.集中上報方式和時間。企業自行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網“親清江夏”欄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自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另提供紙質資料二份于12月1日前上報區科經局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科(區政府辦公大樓258室)。
2.組織項目審核。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所在街道(開發區)負責初審,科經局組織第三方進行復審,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不予受理。
3.網上公示。對通過審核的項目經區科經局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掛網公示。
4.審批。公示期結束后,由區科經局按程序上報區政府審批,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對于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在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請、實施、驗收等方面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相關認定及補貼,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科技誠信檔案,且資質被取消的原則上不受理重新登記申請及享受相關政策。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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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申報要求
1.年度考核旨在引導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發展眾創孵化平臺,發揮示范帶動效應,提升孵化服務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2.申報單位為在江夏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于2023年8月31日前經區級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或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3.同一企業運營多個眾創孵化平臺的,每個平臺的數據和材料應各自分開申報,孵化場地、入孵企業、雙創活動、孵化成效等方面不得有重復;
4.提交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直接計入“不合格”等次并曝光,同時按規定處理;
5.考核評價期間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江夏區2023年眾創孵化平臺考核評價提交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并設置目錄頁:
1.《2023年江夏區眾創孵化平臺考核申報資料申報書》
2.《江夏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考核評分表》及佐證材料或《江夏區眾創空間考核評分表》及佐證材料3.《承諾函》等相關材料三、項目申報程序
1.集中上報方式和時間。企業自行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網“親清江夏”欄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自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另提供紙質資料二份于12月1日前上報區科經局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科(區政府辦公大樓258室)。
2.組織項目審核。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所在街道(開發區)負責初審,科經局組織第三方進行復審,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不予受理。
3.網上公示。對通過審核的項目經區科經局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掛網公示。
4.審批。公示期結束后,由區科經局按程序上報區政府審批,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按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對于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在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請、實施、驗收等方面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相關認定及補貼,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科技誠信檔案,且資質被取消的原則上不受理重新登記申請及享受相關政策。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