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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銅官區發布銅官區促進工業經濟提質擴量增效暫行辦法,對銅官區的工業企業給予獎勵,下面就來詳細了解,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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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會計制度健全、依法納稅和依法統計的工業企業。
第二條 根據企業開票銷售收入實施分檔支持,對于企業當年開票銷售收入(或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25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開票銷售收入(或工業產值)50億元以上的企業,首次突破后,若次年開票銷售收入(或工業產值)繼續保持上年同等規模,則按照該標準繼續予以獎補;若第三年增長超10%,則按照該標準繼續予以獎補。以上政策資金中,含當年市工業轉型升級鼓勵工業企業上臺階要求區財政承擔50%的部分。
第三條 對納稅滿一年且當年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500萬元的企業,以2021年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為基數,其后每年按照上年度基數的108%為新的基數,以當年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和基數的差額為年增量,按年增量部分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分檔獎勵。
(一)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500萬元,按增量部分所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的50%給予獎勵。
(二)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1000萬元,按增量部分所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的60%給予獎勵。
(三)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2000萬元,按增量部分所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的70%給予獎勵。
(四)年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5000萬元,按增量部分所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的80%給予獎勵。
為鼓勵制造業企業上市,對于擬上市的制造業企業,培育期內,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總額大于等于500萬元,按增量部分所形成的區級可用財力的100%給予獎勵,若企業五年內未取得境內外上市申請受理函或將注冊地遷出銅官區,根據上述分檔比例予以退回。
第四條 對年度累計實現技改投資(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超0.5億元的工業企業給予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一)年度累計實現技改投資0.5億(含)至1億元的工業企業,給予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3萬元,其中0.5萬元用于獎勵項目報送人員;
(二)對年度累計實現技改投資1億(含)至3億元的企業,給予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5萬元,其中1萬元用于獎勵項目報送人員;
(三)對年度累計實現技改投資3億(含)至5億元的工業企業,給予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10萬元,其中2萬元用于獎勵項目報送人員;
(四)對年度累計實現技改投資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其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20萬元,其中4萬元獎勵項目報送人員。
第五條 對首次成功入規的工業企業,除享受市級相關獎補政策外,額外給予每戶獎勵10萬元。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辦社區完成年度“規上工業企業倍增”任務,給予考核單位10萬元財政獎勵;在此目標基礎上,每額外凈增1戶企業再給予2萬元財政獎勵。
第六條 對全面完成統計信息報送、基礎資料工作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下工業企業首席統計員給予其當年工業信息報送工作津貼3600元。
第七條 對年度開票銷售(或工業產值)超50億元以上的企業,參照本辦法第二條的標準,對企業高管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實施年度重大貢獻獎勵,原則上不超過對應企業獎勵標準的30%。
第八條 優化“為企優環境”聯系包保機制,成立服務專班,由區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副縣級以上干部、區直部門負責人分級聯系包保企業,協調要素保障,推動惠企政策落實,一對一精準高效服務為企業發展賦能增效。
第九條 本辦法中所有涉稅時間,均按稅款實際入庫年度計算。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企業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計獎,且對企業的各項獎勵補助,以不超過該企業稅收當年形成區級可用財力部分為限。
第十條 對獲得本辦法獎勵的企業,如將注冊地、納稅地變更至銅官區外,須在完成手續3個月內退還5年內獲得的全部獎勵,逾期不退,區政府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回。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暫定2年。本辦法由區經信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原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