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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研發經費補貼20萬!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條件、材料和流程
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條件、材料和流程,想申報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可咨詢小編:
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條件、材料和流程,想申報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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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項目定位
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圍繞打造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創新成果承接區,聚焦提升區域創新服務能力,著力推進跨武鄂資源共享、人才流動、創新協作,重點支持建立跨區域、多主體關鍵技術聯合攻關機制,加快承接武漢高校院所創新成果。
二、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支持重點和申報要求
(一)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專項
聚集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區建設,著力打造光光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臨空經濟、智能制造等五大產業集群,加快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技術熟化、中試放大、產業化以及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示范應用。
支持額度:上一年度研發經費超過1000萬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3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為500-1000萬元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2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低于500萬元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10萬元。
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是在鄂州市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技術力量強,財務制度健全,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申報主體應具備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資金籌措能力,企業作為申報主體的,自籌資金與申請市撥經費比例不低于5:1,其他單位自籌資金與申請市撥經費比例不低于1:1。
3.牽頭申報單位至少與1家武漢市內的高校院所合作申報,并在內簽訂了技術合同。
4.規模以上企業未填報上一年度研發活動統計的不得承擔本次項目。
5.以往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未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新項目。2021年市級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擬申報今年項目的,須按要求在今年內通過項目驗收,并在申報今年項目時,提交驗收承諾書。
6.項目實施年限為2年,實施截止日期統一為2025年8月30日。
業務咨詢與受理科室: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
(二)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專項
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區科技創新服務能力,支持創新創業服務機構提供各類創新服務,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通道,助力產業發展。項目支持強度5-10萬元,具體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是市內外專業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2.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為我市企業、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提供:研發經費統計指導與數據分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對接、企業技術需求挖掘、技術合同登記等創新服務。
3.項目實施年限為1年,實施截止日期統一為2023年8月30日。
業務咨詢與受理科室: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
三、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使用個人賬號在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在線申報系統上自主申報。新單位先注冊單位賬號,待單位賬號審核通過后,再注冊個人賬號進行申報操作。
2.初審推薦:各推薦單位重點核查項目真實性,并在系統中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推薦。
3.形式審查: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4.報送材料:申報單位向推薦部門報送紙質材料1份(需蓋章),由推薦單位向市科技局統一行文推薦。
5.專家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圍繞項目的成果價值、預期經濟社會效益情況等情況進行立項評審。
6.現場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擬立項清單和經費安排計劃,對擬立項項目進行現場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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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項目定位
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圍繞打造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創新成果承接區,聚焦提升區域創新服務能力,著力推進跨武鄂資源共享、人才流動、創新協作,重點支持建立跨區域、多主體關鍵技術聯合攻關機制,加快承接武漢高校院所創新成果。
二、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支持重點和申報要求
(一)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專項
聚集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區建設,著力打造光光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臨空經濟、智能制造等五大產業集群,加快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技術熟化、中試放大、產業化以及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示范應用。
支持額度:上一年度研發經費超過1000萬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3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為500-1000萬元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2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低于500萬元的單位,項目支持金額最高為10萬元。
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是在鄂州市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技術力量強,財務制度健全,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申報主體應具備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資金籌措能力,企業作為申報主體的,自籌資金與申請市撥經費比例不低于5:1,其他單位自籌資金與申請市撥經費比例不低于1:1。
3.牽頭申報單位至少與1家武漢市內的高校院所合作申報,并在內簽訂了技術合同。
4.規模以上企業未填報上一年度研發活動統計的不得承擔本次項目。
5.以往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未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新項目。2021年市級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擬申報今年項目的,須按要求在今年內通過項目驗收,并在申報今年項目時,提交驗收承諾書。
6.項目實施年限為2年,實施截止日期統一為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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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專項
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區科技創新服務能力,支持創新創業服務機構提供各類創新服務,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通道,助力產業發展。項目支持強度5-10萬元,具體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是市內外專業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2.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為我市企業、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提供:研發經費統計指導與數據分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對接、企業技術需求挖掘、技術合同登記等創新服務。
3.項目實施年限為1年,實施截止日期統一為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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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鄂州市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專項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使用個人賬號在鄂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在線申報系統上自主申報。新單位先注冊單位賬號,待單位賬號審核通過后,再注冊個人賬號進行申報操作。
2.初審推薦:各推薦單位重點核查項目真實性,并在系統中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推薦。
3.形式審查: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4.報送材料:申報單位向推薦部門報送紙質材料1份(需蓋章),由推薦單位向市科技局統一行文推薦。
5.專家評審: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圍繞項目的成果價值、預期經濟社會效益情況等情況進行立項評審。
6.現場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擬立項清單和經費安排計劃,對擬立項項目進行現場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