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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兌現!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申報條件、流程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申報條件、流程及促進智能家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小編已經整理了詳細的,需要申報的可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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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兌現政策名稱
1.《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促進智能家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0〕75號);
2.《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3〕14號);
3.《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3〕15號)。
以上政策文件見下文
二、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申報要求
1.符合上述政策申報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報,需提供的資料詳見各政策對應的實施細則。文件及實施細則可在工作群下載或電話索取。不同政策涉及相同相近事項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2.申報項目涉及新竣工、新獲批、授權或認定等事項應發生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竣工報告、獲批文件或證書的落款日期為準)。
3.申報時間:請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經開區經濟運行局,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智能家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推動園區家電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企業上規模上臺階
(一)對當年投產且當年入規的家電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老企業首次入規的獎勵10萬元。
(二)對規模以上家電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或產值首次達到1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產值增速高于該年度家電基地平均增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
二、鼓勵企業研發智能產品
對通過國家智能家用電器(系統)標準認證的產品(系統),已批量生產且當年銷售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或當年銷售臺數不低于5000臺(套)的企業,每項產品(系統)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金額總量不超過100萬元。獎補資金總量控制,擇優獎補。
三、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一)家電基地名錄庫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含)至2億元(含)之間,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4%(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家電基地名錄庫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3%(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鼓勵企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一)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等國家級試點示范類項目的企業,每項給予一次性獎補80萬元。
(二)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等國家級工業轉型升級類項目,并且獲批中央財政資金扶持的企業,按照中央財政資金10%進行配套獎勵,單家企業此項補助年度封頂300萬元。
(三)對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
五、鼓勵企業綠色發展
(一)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
(二)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六、鼓勵企業制定標準
企業主持(在標準“前言”中明示或不明示排名前三位)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團體、省級標準的,在標準被批準發布并實施后,每項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對其他排名的,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6萬元、4萬元、3萬元。
七、鼓勵企業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
(一)對在世界制造業大會、中國家電及消費電子博覽會、中國國際家用電器暨消費電子博覽會等全國性、國際性大會上獲得獎項的家電企業,每個獎項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二)對自愿參加上述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的家電企業,給予報銷參會費和差旅費(不超過3人);對有正式會議通知,由園區指定參加上述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的企業,給予報銷參會費、差旅費(不超過3人)和50%展位費,單個企業單次會議獎補封頂15萬元。
八、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范圍為納入經開區統計、稅收入庫級次在經開區且納入滁州智能家電基地名錄庫統計的所有規模以上家電整機和關聯配套企業。
(二)統計在經開區、稅收在市直的企業,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企業在開發區兌現獎勵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7〕709號)文件規定上報審核,批復后兌現;若未能批復的,依照上條減半執行。
(三)本政策涉及條款中,國家、省、市文件明確要求由受益財政獎勵、需受益財政配套或同時獲得多級獎勵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四)本政策由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由經濟運行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參與,具體兌現條件及流程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五)當年度受到用地、安全生產、環保、市場監管等行政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六)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制造強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實現經開區跨越式發展,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做大做強
1.對當年投產且當年入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往年投產當年首次入規的獎勵10萬元。
2.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和產值均首次突破1億元、15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產值增速高于園區當年度產值平均增速且盈利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一年內上多個臺階的,按最高計算,不累計享受。在100億基礎上以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的,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3、對連續三年銷售收入增長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的工業企業,給予重點獎勵。其中,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1億元(含)至5億元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4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5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3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1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2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
二、支持高端制造
(一)支持技術改造
4.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投資建設周期不超過三年的技術改造項目,且該項目生產設備投資額在500-3000萬元、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生產設備購置額分別給予6%、8%補貼,單個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系投資協議所約定建設內容的不予獎勵。
(二)支持智能制造
5.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專精特新
6.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精品制造
7.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每件給予5萬元獎勵,屬同一產品的不重復獎勵。
8.對獲批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9.對通過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評定的工業企業,按照當年度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補貼,同一個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
(五)支持“三重一創”
10.對首次獲批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或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的核心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多個骨干企業聯合申報時,視產值等貢獻情況分配。
(六)支持示范引領
11.對新認定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標準化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級上述榮譽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工業互聯網
12.對獲評省級行業型(區域型、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市獎勵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八)支持綠色制造
13.對新認定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綠色產品,每件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認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創新發展
(一)鼓勵加大研發投入
14.對上年度全市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前100名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3%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上年度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10%,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5%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兩項不重復享受,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投入為獎勵依據。按照獲批市研發投入獎勵總額的70%給予補貼。
(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1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續認定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中斷后再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16.對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部門)、工程實驗室(發改委)、制造業創新中心屬于國家級平臺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省級平臺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的上述國家級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組織的評價考核的上述省級平臺,給予5萬元獎勵。
(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7.對當年經省科技廳備案發布的科技成果,全年申報總量超過10件以上的企業,每件獎勵企業0.1萬元,單個企業該項目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
18.企業與“大院大所”進行產學研合作, 且當年經市科技部門備案認定,按照當年實際支付合作方費用的5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三年內(不含當年)經市科技部門備案認定的“大院大所”產學研合作,按照當年實際支付合作方費用的1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9.對企業當年在全國或省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技術合同的,按其當年實際到賬額,給予技術輸出方0.5%的獎勵,同一個企業年度內最高獎勵不超過 50萬元。對企業當年在全國或省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的,按其當年實際支付額,給予技術輸入方1%的補助,同一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00 萬元。不包含已經與園區簽訂協議中約定給予專項支持的科技轉化行為。
20.企業新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企業孵化服務
2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按不同層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22.對參加省級創新創業大賽、創響中國大賽、創客中國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參加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引進高端人才
23.對當年全職引進并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備案的院士、國家級領軍人才、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給予引進企業10萬元、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柔性引進獎勵減半。
24.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瞪羚類企業的高層次人才、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務工人員在滁購買首套房的,按照獲批市購房補貼的50%給予補貼。
四、支持擴大進出口
25.當年新增外貿實績企業且出口超10萬美元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26.對出口額超5000萬美元且當年出口額較上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重點企業給予出口額0.4%的物流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7.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上年度進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的外貿實績企業,當年發生的境外展會及參展人員費用、境外產品認證、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7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
28.對外商投資企業當年到資且經商務部認定的,按企業實際外資到位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
五、附則
29.以上受到園區獎勵的企業,應從獲得的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獎勵給經營、管理、研發、工作推進等對獎勵事項有貢獻的團隊或個人,具體分配方案由企業自定。企業對所獲得的資金應用于項目發展,獨立核算、專款專用。
30.本政策適用范圍為納入經開區統計且稅收入庫級次在經開區的所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第三項“支持創新發展”不受是否達到規模以上約束,第四項“第27條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不受否達到規模以上和制造業企業約束。統計在經開區、稅收在市直的企業,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企業在開發區兌現獎勵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7〕709號)文件規定執行。
31.本政策由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由經濟運行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對本政策涉及條款,在落實上級政策獎勵的基礎上,國家、省、市文件明確要求由受益財政獎勵或受益財政配套的,按就高原則兌現,不重復享受。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違法用地、環保違法、市場監管違法等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32.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以往扶持政策中與本文件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專項政策除外。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按上級政策執行。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申報條件、流程
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兌現政策名稱
1.《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促進智能家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0〕75號);
2.《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3〕14號);
3.《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的通知》(滁開管發〔2023〕15號)。
二、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產業政策申報要求
1.符合上述政策申報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報,需提供的資料詳見各政策對應的實施細則。文件及實施細則可在工作群下載或電話索取。不同政策涉及相同相近事項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2.申報項目涉及新竣工、新獲批、授權或認定等事項應發生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竣工報告、獲批文件或證書的落款日期為準)。
3.申報時間:請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經開區經濟運行局,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智能家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推動園區家電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鼓勵企業上規模上臺階
(一)對當年投產且當年入規的家電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老企業首次入規的獎勵10萬元。
(二)對規模以上家電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或產值首次達到1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且產值增速高于該年度家電基地平均增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
二、鼓勵企業研發智能產品
對通過國家智能家用電器(系統)標準認證的產品(系統),已批量生產且當年銷售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或當年銷售臺數不低于5000臺(套)的企業,每項產品(系統)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金額總量不超過100萬元。獎補資金總量控制,擇優獎補。
三、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一)家電基地名錄庫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含)至2億元(含)之間,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4%(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家電基地名錄庫企業,當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3%(含)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鼓勵企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一)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等國家級試點示范類項目的企業,每項給予一次性獎補80萬元。
(二)對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等國家級工業轉型升級類項目,并且獲批中央財政資金扶持的企業,按照中央財政資金10%進行配套獎勵,單家企業此項補助年度封頂300萬元。
(三)對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
五、鼓勵企業綠色發展
(一)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20萬元。
(二)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六、鼓勵企業制定標準
企業主持(在標準“前言”中明示或不明示排名前三位)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團體、省級標準的,在標準被批準發布并實施后,每項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對其他排名的,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6萬元、4萬元、3萬元。
七、鼓勵企業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
(一)對在世界制造業大會、中國家電及消費電子博覽會、中國國際家用電器暨消費電子博覽會等全國性、國際性大會上獲得獎項的家電企業,每個獎項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二)對自愿參加上述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的家電企業,給予報銷參會費和差旅費(不超過3人);對有正式會議通知,由園區指定參加上述全國性或國際性大會的企業,給予報銷參會費、差旅費(不超過3人)和50%展位費,單個企業單次會議獎補封頂15萬元。
八、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范圍為納入經開區統計、稅收入庫級次在經開區且納入滁州智能家電基地名錄庫統計的所有規模以上家電整機和關聯配套企業。
(二)統計在經開區、稅收在市直的企業,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企業在開發區兌現獎勵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7〕709號)文件規定上報審核,批復后兌現;若未能批復的,依照上條減半執行。
(三)本政策涉及條款中,國家、省、市文件明確要求由受益財政獎勵、需受益財政配套或同時獲得多級獎勵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四)本政策由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由經濟運行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參與,具體兌現條件及流程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五)當年度受到用地、安全生產、環保、市場監管等行政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六)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制造強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實現經開區跨越式發展,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做大做強
1.對當年投產且當年入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往年投產當年首次入規的獎勵10萬元。
2.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和產值均首次突破1億元、15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產值增速高于園區當年度產值平均增速且盈利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一年內上多個臺階的,按最高計算,不累計享受。在100億基礎上以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的,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3、對連續三年銷售收入增長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的工業企業,給予重點獎勵。其中,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1億元(含)至5億元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4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5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3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上年度開票銷售額1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且當年度銷售額增長2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
二、支持高端制造
(一)支持技術改造
4.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投資建設周期不超過三年的技術改造項目,且該項目生產設備投資額在500-3000萬元、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生產設備購置額分別給予6%、8%補貼,單個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系投資協議所約定建設內容的不予獎勵。
(二)支持智能制造
5.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專精特新
6.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精品制造
7.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每件給予5萬元獎勵,屬同一產品的不重復獎勵。
8.對獲批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9.對通過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評定的工業企業,按照當年度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補貼,同一個企業最高補貼50萬元。
(五)支持“三重一創”
10.對首次獲批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或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的核心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多個骨干企業聯合申報時,視產值等貢獻情況分配。
(六)支持示范引領
11.對新認定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標準化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省級上述榮譽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工業互聯網
12.對獲評省級行業型(區域型、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市獎勵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八)支持綠色制造
13.對新認定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綠色產品,每件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認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創新發展
(一)鼓勵加大研發投入
14.對上年度全市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前100名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3%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上年度納統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10%,給予新增研發投入部分最高5%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兩項不重復享受,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投入為獎勵依據。按照獲批市研發投入獎勵總額的70%給予補貼。
(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1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續認定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中斷后再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16.對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部門)、工程實驗室(發改委)、制造業創新中心屬于國家級平臺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省級平臺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的上述國家級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組織的評價考核的上述省級平臺,給予5萬元獎勵。
(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7.對當年經省科技廳備案發布的科技成果,全年申報總量超過10件以上的企業,每件獎勵企業0.1萬元,單個企業該項目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
18.企業與“大院大所”進行產學研合作, 且當年經市科技部門備案認定,按照當年實際支付合作方費用的5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三年內(不含當年)經市科技部門備案認定的“大院大所”產學研合作,按照當年實際支付合作方費用的1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9.對企業當年在全國或省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技術合同的,按其當年實際到賬額,給予技術輸出方0.5%的獎勵,同一個企業年度內最高獎勵不超過 50萬元。對企業當年在全國或省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的,按其當年實際支付額,給予技術輸入方1%的補助,同一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00 萬元。不包含已經與園區簽訂協議中約定給予專項支持的科技轉化行為。
20.企業新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企業孵化服務
2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按不同層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22.對參加省級創新創業大賽、創響中國大賽、創客中國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參加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引進高端人才
23.對當年全職引進并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備案的院士、國家級領軍人才、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給予引進企業10萬元、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柔性引進獎勵減半。
24.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瞪羚類企業的高層次人才、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務工人員在滁購買首套房的,按照獲批市購房補貼的50%給予補貼。
四、支持擴大進出口
25.當年新增外貿實績企業且出口超10萬美元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26.對出口額超5000萬美元且當年出口額較上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重點企業給予出口額0.4%的物流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7.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上年度進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的外貿實績企業,當年發生的境外展會及參展人員費用、境外產品認證、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7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
28.對外商投資企業當年到資且經商務部認定的,按企業實際外資到位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
五、附則
29.以上受到園區獎勵的企業,應從獲得的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獎勵給經營、管理、研發、工作推進等對獎勵事項有貢獻的團隊或個人,具體分配方案由企業自定。企業對所獲得的資金應用于項目發展,獨立核算、專款專用。
30.本政策適用范圍為納入經開區統計且稅收入庫級次在經開區的所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第三項“支持創新發展”不受是否達到規模以上約束,第四項“第27條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不受否達到規模以上和制造業企業約束。統計在經開區、稅收在市直的企業,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企業在開發區兌現獎勵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7〕709號)文件規定執行。
31.本政策由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由經濟運行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對本政策涉及條款,在落實上級政策獎勵的基礎上,國家、省、市文件明確要求由受益財政獎勵或受益財政配套的,按就高原則兌現,不重復享受。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違法用地、環保違法、市場監管違法等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32.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以往扶持政策中與本文件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專項政策除外。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按上級政策執行。
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三角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重要指示和省市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等系列文件精神,加快園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強化對園區的產業扶持和結構優化升級,結合園區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鼓勵上規模上臺階
1.對首次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物流企業除外)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未達到規模以上的新納入省調查平臺服務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本條款同一企業按就高原則獎補一次。
2.以產業升級需求為導向,圍繞面向制造業的重點生產性服務業,推動產業專業化、高端化發展,提升產業體系整體競爭力,對當年納入國家統計平臺的研究和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等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及當年納入國家統計平臺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除享受本政策“第1條”(納入統計獎勵)以外,再給予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補。
3.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規模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4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于企業一次上多個臺階的,按最高臺階對應的數額進行獎補,不重復享受。對無基數的新入規企業減半獎勵。
4.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且增速15%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且增速15%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二、鼓勵主輔分離
5.支持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分離生產流程中的研究開發、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物流等服務功能,設立獨立法人企業,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發展。分離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入國家統計平臺的,除享受本政策“第1條”(納入統計獎勵)以外,同時給予原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獎補20萬元。
6.支持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實現產銷分離。對大中型制造業企業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貿銷售公司,獲批限額以上企業的,除享受本政策“第1條”(納入統計獎勵)以外,同時給予原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獎補20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商貿銷售企業對開發區的經濟貢獻。
7.加快建設一批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龍頭企業、平臺,深化業務關聯、鏈條延伸、技術滲透以及專業服務,提升制造水平,暢通產業鏈條。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鼓勵新興服務業發展
8.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
9.對獲得國家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省智慧養老模式建設示范工程的養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鼓勵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10.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
11.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五、鼓勵創新發展
12.參照《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第三項“支持創新發展”執行。
六、附則
13.以上受到園區獎勵的企業,應從獲得的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獎勵給經營、管理、研發、工作推進等對獎勵事項有貢獻的團隊或個人,具體分配方案由企業自定。企業對所獲得的資金應做到用于項目發展、專款專用。
14.本政策適用范圍為納入經開區統計且稅收入庫級次在經開區的所有商貿、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其中,第5條支持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分離設立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第6條支持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實現產銷分離、第7條加快建設一批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龍頭企業,此三條不受商貿、服務業行業約束。統計在經開區、稅收在市直的企業,按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直企業在開發區兌現獎勵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7〕709號)文件規定執行。
15.本政策由經濟運行局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由經濟運行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對本政策涉及條款,在落實上級政策獎補的基礎上,國家、省、市文件明確要求由受益財政獎勵或受益財政配套的,按就高原則兌現,不重復享受。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違法用地、環保違法、市場監管違法等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三年。以往扶持政策中與本文件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專項政策除外。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按上級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