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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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點支持領域
八大領域: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二、認定條件
(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三、認定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每年開展兩至三批。(企業當年只能申報一次。)
第一批約:五月中旬至六月中旬
第二批約:八月初至九月中旬
第三批約:十月中旬
(具體時間以各地區政策文件為準)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三)合規性審查
認定機構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依據企業的申請材料,抽取專家庫內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查,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與備案
認定機構對企業進行認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沒有異議的,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四、政策支持
(一)稅收優惠減免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率為15%。
(二)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
通過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國家、省、市各級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和財政撥款(40萬左右,各地區有差異);高新技術企業也是眾多政策性如資金扶持、貸款等參評條件之一。
(三)國家級企業榮譽
高企是最容易通過自身努力獲取的國家級的資質榮譽,影響力與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屬于同一量級。
(四)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產品及服務是公司標簽,但高企給予產品的背書將極大地提升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五)優先推薦
政府優先推薦政策項目申報,以及高新技術企業專項的項目申報。
(六)融資估值增加、上市
在企業整體實力的評估中,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綜合實力的體現。
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上市的基礎條件和重要考核指標。
(七)用地政策
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
五、獎補政策及標準
1、江蘇省
給予入庫培育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不低于30萬元的培育獎勵,其中省級獎勵額度不低于15萬元,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等領域創新活動。
2、蘇州市
蘇州市級培育資金分配(10萬+20萬合計30萬元)
(其中昆山,張家港,常熟,太倉不享受蘇州市級政策)
蘇州市的高新培育政策按照省市一次集中入庫政策進行
進入蘇州市級培育企業庫:獎勵10萬元
在培育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再獎勵20萬元
3、昆山市
昆山高新企業和培育資金分配省市共計:55萬+X萬
進入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庫:獎勵5萬元;
培育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0萬元;
4、張家港市
張家港高新企業和培育資金分配省市共計:45萬+X萬
申報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獎勵5萬元;
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獎勵5萬元;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5萬元;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5萬元;
5、太倉市
(一)高企申報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完成省高企培育庫申報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給予5萬元獎勵。
(二)入省庫培育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經申報認定進入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三)高企認定獎勵。對市培育庫內企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再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四)研發獎勵。對當年未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當年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給予5%比例獎勵,最高20萬元。
(五)引進獎勵。從本市以外地區整體遷移至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符合《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更名與辦理整體遷移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蘇高企協〔2019〕6號)相關規定),給予每家30萬元獎勵;由機構引進的,每引進1家獎勵5萬元。
6、南京市
(一)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
(二)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三)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
7、揚州市
對當年度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及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聯動的原則給予獎勵。其中,市財政給予每家企業15萬元的獎勵,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不低于市財政支持額度的原則給予相應獎勵,獎 勵資金在高企3年有效期內分年度撥付。對有效期滿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再次通過認定的,其申報過程中產生 的相關中介服務費用,納入服務券獎勵補貼范圍,高給予5萬元獎勵補貼。
8、宿遷市
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對首次獲批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9、鎮江市
入庫培育獎勵。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培育獎勵補貼;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庫的轄市企業,由各轄市安排培育資金給予支持。認定培育獎勵 。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5萬元 獎勵資助;對轄市上年度首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10萬元獎勵資助。對轄區(含鎮江新區、鎮江高新區)上年度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培育資金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獎勵資助。
10、泰州市
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11、鹽城市
地方財政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首次達標申報的企業每家給予6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券”獎勵補貼。對市區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地方財政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 獎勵3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
12、淮安市
對首次獲批的高企給予高40萬元獎勵補貼,重新認定的給予20萬元獎勵補貼。對進入省市高企培育庫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獎勵補貼。
13、連云港市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以下簡稱"入庫培育企業")給予5萬元培育獎勵。對入庫培育后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第二次及以上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創新。
14、南通市
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省獎勵補貼經費予以1∶1配套獎勵補貼。對符合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補貼20萬元。
15、無錫市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再一次性給予15萬元補助。
16、江陰市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省后備高新技術企業和省民營科技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
對列入省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后備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培育行業產品單打冠軍,對經認定的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適當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7、宜興市
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18、常州市
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建設高效研發體系,創建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以高水平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引領持續創新能力,夯實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基礎和潛力,培育一批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科創板企業、科技型上市企業。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研究開發費用175%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對企業主導或牽頭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給予獎勵。
19、淮安市
對首次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 6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40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0 萬元);對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 20 萬元補助;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10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5 萬元);對進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每家 5 萬元補助(市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區級財政給予 2.5 萬元);加強高企“梯隊”建設,對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每家 1 萬元補助。
20、徐州市
對首次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同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推動廣大小微企業向高成長、新模式與新業態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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