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24年湖北省各地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及申報條件、認定流程等細則整理匯編,那么如果湖北省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1、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企業想要申報企業技術中心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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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各地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一)武漢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1、對新獲批的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等10類平臺,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
2、對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湖北實驗室、湖北省技術創新中心、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8類平臺,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3、對新獲批的湖北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武漢市級研發平臺,按照市撥經費的20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對通過國家部委、省級、市級部門考核獲得優秀檔次的科技創新平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湖北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分別按省級、市級考核獎勵計算),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黃石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支持研發平臺建設。支持我市智能制造、智能模具、模具材料、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優勢產業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對當年掛牌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200萬元補助,對通過年度績效考評的給予20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通過復評的,分別給予20萬和10萬元獎勵;對新成立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和博土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對列入省級創新能力建設專項扶持的項目,給予100萬元配套補助。
(三)十堰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鼓勵工業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企業,分別給予國家級30萬元、省級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宜昌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新批準組建或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創新(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市財政分別給予2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五)襄陽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均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鄂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的支持,對新獲批(備案)的省級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批(備案)的市級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擇優給予不低于10萬元支持。
(七)荊門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企業創建國家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新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工業設計中心給予獎勵,獲得國家級、省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八)孝感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支持民營企業建立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臺,市政府分別給予5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市高新區企業再獎勵5萬元)。
(九)荊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證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60萬元、30萬元
(十)黃岡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企業新獲批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一)咸寧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在市直或咸寧高新區設立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等的企業,新獲得國家級相關認定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省級相關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市級相關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隨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
對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市人民政府當年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十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企業技術中心獎勵
分別給予在恩施創建國家級、省級、州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項目 業主一次性補助80萬元、40萬元、20萬元;給予在恩施州創辦并穩定運營1年以上的各類眾創空間一次性補助10萬元,其中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的補助20萬元;給予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創新載體引進的專業運營機構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每出孵1家企業在州內注冊經營并穩定運營1年以上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及省級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省級生產力促進中心、省級高新園區、州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補助。
二、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一)在湖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已組建企業技術中心,且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三)在本行業中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須為規模以上企業)、發展優勢,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四)有持續穩定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500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50人;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五)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國家或者省企業技術中心,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當年單獨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不能超過2家。母公司采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相關數據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其相關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另行申報。
(六)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在海關、稅務等方面未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信用狀況良好。
三、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流程
主要包括申報、資格審查、初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公示認定六個程序。其中資格審查、初評、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程序由我委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負責。
(一)申報。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企業自愿進行申報,按照企業歸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發改委組織企業按要求提供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審查及證明材料,審核后統一推薦。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對企業技術中心領域方向、基本條件等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由我委反饋給相關市(州)發改委,由市(州)發改委通知相關企業按要求編制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
(三)初評。初評主要針對企業技術中心提交申請報告進行核定、打分。通過初評的企業,由我委反饋給相關市(州)發改委,由市(州)發改委通知相關企業按要求準備企業技術中心專家答辯材料。
(四)專家評審。專家評審以答辯形式進行,主要針對企業行業地位、技術中心基礎研發條件、創新能力、成果轉化、運行和管理機制等方面綜合評價,擇優選取。
(五)現場考察。現場考察重點核實申報材料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及實地考察企業技術中心運營管理等情況。
(六)公示認定。根據第三方評審機構出具的認定評審報告和推薦名單,省發改委會同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武漢海關、省稅務局對擬定企業進行綜合評估、研究,經公示后予以認定。
上述就是2024年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獎勵補貼、申報條件、認定流程等細則了,有申報需求的湖北省各地市企業,小編期待各位來電咨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