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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前!2024年績溪縣中央財政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條件、材料、流程
2024年績溪縣中央財政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條件、材料、流程及截止時間等內容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績溪縣企業有不明白的可隨時咨詢:
2024年績溪縣中央財政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項目名稱:2024年績溪縣中央財政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二、實施條件
1、農民合作社:全縣范圍內正常運行的,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合作社未錄入農業農村部“新農直報系統”、未按要求上報各級示范社監測數據或未按時填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年報的,不予支持。
2、家庭農場:全省范圍內正常運行且及時申領運用“一碼通”的家庭農場。家庭農場未錄入農業農村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或不按年度更新經營信息的,不予支持。
3、同一法人(或夫妻倆)實質上領辦創辦多個示范主體的,不得同時享受多重支持。
4、聯農帶農緊密。通過盈余返還、訂單帶動、帶動就業等方式帶動農戶、脫貧戶。
5、社會聲譽良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發生過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未受到行業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無不良信貸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失信名單,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
三、補助對象
(一)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帶動力強的市級及以上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聯合社)。
(二)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市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
四、資金規模及使用方向
(一)支持省級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
對2023年省農業農村廳認定的省示范家庭農場和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進行獎補,加強示范引領,發揮帶動作用。省級每個獎補2萬元。
(二)支持品牌建設、農產品初深加工。
1、為鼓勵家庭農場和合作社開展品牌建設和初深加工,擴大市場知名度,延伸產業鏈和價值鏈,對新獲得有機農產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的申報經營主體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對有機再認證、綠色續展分別獎補1.5萬元、1萬元。
2、為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初加工,對2024年主體新增單個農產品初加工設備超過5萬元,按照不超過投資額的30%進行補貼,單個主體補貼規模不超過5萬元。
3、農郵合作。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廣泛開展合作,支持農郵合作,宣傳推介特色農產品,單個主體補助不超過5萬元。
(三)支持參加農展等宣傳活動
支持合作社、家庭農場拓展農產品銷售市場,提高自身知名度,對參加市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展示展銷會的經營主體進行適當補助。給予參加展示展銷會的的合作社家庭農場按市內2000元/主體/次、省內5000元/主體/次、省外10000元/主體/次補助。
五、其他要求
(1)申報主體如已經獲得同類財政扶持,不再重復安排獎補資金。
(2)養殖類項目主體需提供《動物防疫合格證》。
六、申報審核
各鄉鎮要及時通知所轄范圍內市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進行項目申報,申報主體要提供當年規范的財務報表和家庭農場臺賬,申報的項目應為2024年已實施完成的項目,申報主體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實施方案、發票、合同、照片等相關證明)。各鄉鎮負責對申報主體進行真實性核查,審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心;農業局組織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對申報的項目開展驗收,驗收通過后,提交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會研究,并在績溪縣政府網進行名單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獎補資金。
本項目申報資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檔。項目申報材料于12月9日前報送至縣農業農村局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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