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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時間10月31日:湖北省數據局開展數據要素型企業(第一批)入庫登記
湖北省數據局開展數據要素型企業(第一批)入庫登記截止時間10月31日。關于湖北省數據局開展數據要素型企業申報條件、類型、材料及流程等內容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湖北企業可隨時咨詢:
湖北省數據局開展數據要素型企業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申報條件
入庫登記遵循依法合規、自主自愿、公開透明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湖北省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具體條件如下: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登記注冊地址在湖北省或在湖北省設有分支機構。
(二)申報主體為提供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服務、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數據基礎設施等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機構等。
(三)2023年度數據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
(四)守法經營,企業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二、申報類型
根據企業核心產品或服務類型,本次入庫登記企業類型分為6類,包括數據資源企業、數據技術企業、數據服務企業、數據應用企業、數據安全企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企業可申報多種類型企業,一次可申報一種。
(一)數據資源企業。是指憑借技術領先和資源優勢,擁有海量數據資源的企業或其他機構。包括行業中占據主導地位的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其他數據資源企業等。
(二)數據技術企業。是指憑借其擁有的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先進存儲、隱私計算等獨特數據技術,對數據資源進行加工處理的企業。包括從事數據采集匯聚、計算存儲、流通交易、開發利用、安全保障、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的技術型企業。
(三)數據服務企業。是指為數據流通交易提供平臺服務、技術服務、中介服務的企業或機構。包括數據交易機構、數據商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等類型。
(四)數據應用企業。是指運用數據技術開展數據治理,推動實現數字化轉型的企業。包括利用自己的數據技術工具實現數字化轉型,以及利用專業公司的數據技術工具實現數字化轉型等兩種類型。
(五)數據安全企業。主要提供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保障,提供企業敏感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脫敏、深度訪問控制、安全檢查、防止數據泄露、溯源追蹤等服務,實現數據可信安全流通。
(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是指依托網絡和算力設施支撐,面向數據大規模、快速率、高通量流通的需求,提供數據可信安全流通利用基礎設施的企業。主要包括算力一體化建設和服務企業,以及數據空間建設和運營企業等。
三、入庫登記程序
(一)申報方式及時間
申報采取網上填報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中部數據流通綜合服務平臺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子系統(地址:debec.hubei-data.com)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并將生成的《湖北省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系統。第一批申報時間自10月8日起,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
(二)審核入庫流程
建立初審、終審兩級審核機制。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企業申報,設區的市(州)可根據本地實際選取一級初審或兩級初審方式開展初審。開展一級初審的,直接由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開展兩級初審的,由縣(市、區)級數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提交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采取兩級初審,但部分縣(市、區)因故不設初審的,由市(州)級直接初審。未通過初審的,可在申報截止時間前修改后重新提交;通過初審的,不再保留退回補正渠道。縣(市、區)級數據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11月5日,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截止時間為11月11日。11月12日起,對初審通過的,由省數據局集中組織終審,對終審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統一入庫。企業可通過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子系統查看入庫申報進度。
(三)入庫企業公示
對于通過審核的擬登記入庫的數據要素型企業,預計12月上旬通過省數據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所屬地區市(州)數據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登記入庫,并于12月底前發布我省第一批入庫數據要素型企業名單。
四、培育扶持
(一)政策激勵。依托中部數據流通綜合服務平臺、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等平臺,為入庫企業提供主動式、針對性政策服務,包括產業扶持政策免申即享、梯次培育、解讀宣講等;開通政策意見征求線上反饋通道,拓展數據要素型企業與各級數據主管部門溝通渠道。
(二)業務培訓。根據入庫企業數據業務發展需求,充分運用數字生態各類資源和平臺,以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開展數據業務培訓,共享最新產業動態,提供數據價值化服務,拓展我省數據要素型企業數據業務發展思路,提升數據主營業務能力。
(三)數據支持。強化高質量公共數據供給,優先支持入庫企業參與省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支持并撮合入庫企業以共建共治共享原則打造行業可信數據空間,創新融合公共數據、社會數據,開發高質量數據產品和服務。
(四)供需對接。搭建交流互動平臺,為企業提供場景、數據、技術、產品等供需對接渠道,協調解決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建設、產權登記、流通交易、資產入表等方面的實際需求。擇優推薦參與國家級、區域級數據要素相關重大供需對接活動。
(五)宣傳推廣。優先推薦入庫企業入駐數據交易場所、交易平臺推動數據價值化,參加“數據要素×”等典型案例示范以及各類企業榜單遴選活動,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省數據產業相關項目,宣傳推廣入庫企業的精品案例、創新產品,打造數據產業示范標桿。
一、申報條件
入庫登記遵循依法合規、自主自愿、公開透明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湖北省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具體條件如下: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登記注冊地址在湖北省或在湖北省設有分支機構。
(二)申報主體為提供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服務、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數據基礎設施等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機構等。
(三)2023年度數據相關業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
(四)守法經營,企業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二、申報類型
根據企業核心產品或服務類型,本次入庫登記企業類型分為6類,包括數據資源企業、數據技術企業、數據服務企業、數據應用企業、數據安全企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企業可申報多種類型企業,一次可申報一種。
(一)數據資源企業。是指憑借技術領先和資源優勢,擁有海量數據資源的企業或其他機構。包括行業中占據主導地位的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其他數據資源企業等。
(二)數據技術企業。是指憑借其擁有的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先進存儲、隱私計算等獨特數據技術,對數據資源進行加工處理的企業。包括從事數據采集匯聚、計算存儲、流通交易、開發利用、安全保障、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業務的技術型企業。
(三)數據服務企業。是指為數據流通交易提供平臺服務、技術服務、中介服務的企業或機構。包括數據交易機構、數據商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等類型。
(四)數據應用企業。是指運用數據技術開展數據治理,推動實現數字化轉型的企業。包括利用自己的數據技術工具實現數字化轉型,以及利用專業公司的數據技術工具實現數字化轉型等兩種類型。
(五)數據安全企業。主要提供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保障,提供企業敏感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脫敏、深度訪問控制、安全檢查、防止數據泄露、溯源追蹤等服務,實現數據可信安全流通。
(六)數據基礎設施企業。是指依托網絡和算力設施支撐,面向數據大規模、快速率、高通量流通的需求,提供數據可信安全流通利用基礎設施的企業。主要包括算力一體化建設和服務企業,以及數據空間建設和運營企業等。
三、入庫登記程序
(一)申報方式及時間
申報采取網上填報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中部數據流通綜合服務平臺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子系統(地址:debec.hubei-data.com)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并將生成的《湖北省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系統。第一批申報時間自10月8日起,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
(二)審核入庫流程
建立初審、終審兩級審核機制。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企業申報,設區的市(州)可根據本地實際選取一級初審或兩級初審方式開展初審。開展一級初審的,直接由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開展兩級初審的,由縣(市、區)級數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提交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采取兩級初審,但部分縣(市、區)因故不設初審的,由市(州)級直接初審。未通過初審的,可在申報截止時間前修改后重新提交;通過初審的,不再保留退回補正渠道。縣(市、區)級數據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11月5日,市(州)級數據主管部門初審截止時間為11月11日。11月12日起,對初審通過的,由省數據局集中組織終審,對終審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統一入庫。企業可通過數據要素型企業入庫登記子系統查看入庫申報進度。
(三)入庫企業公示
對于通過審核的擬登記入庫的數據要素型企業,預計12月上旬通過省數據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所屬地區市(州)數據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登記入庫,并于12月底前發布我省第一批入庫數據要素型企業名單。
四、培育扶持
(一)政策激勵。依托中部數據流通綜合服務平臺、湖北省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等平臺,為入庫企業提供主動式、針對性政策服務,包括產業扶持政策免申即享、梯次培育、解讀宣講等;開通政策意見征求線上反饋通道,拓展數據要素型企業與各級數據主管部門溝通渠道。
(二)業務培訓。根據入庫企業數據業務發展需求,充分運用數字生態各類資源和平臺,以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開展數據業務培訓,共享最新產業動態,提供數據價值化服務,拓展我省數據要素型企業數據業務發展思路,提升數據主營業務能力。
(三)數據支持。強化高質量公共數據供給,優先支持入庫企業參與省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試點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支持并撮合入庫企業以共建共治共享原則打造行業可信數據空間,創新融合公共數據、社會數據,開發高質量數據產品和服務。
(四)供需對接。搭建交流互動平臺,為企業提供場景、數據、技術、產品等供需對接渠道,協調解決數據開發利用、場景建設、產權登記、流通交易、資產入表等方面的實際需求。擇優推薦參與國家級、區域級數據要素相關重大供需對接活動。
(五)宣傳推廣。優先推薦入庫企業入駐數據交易場所、交易平臺推動數據價值化,參加“數據要素×”等典型案例示范以及各類企業榜單遴選活動,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省數據產業相關項目,宣傳推廣入庫企業的精品案例、創新產品,打造數據產業示范標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