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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截止時間
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截止時間的內容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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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等,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社會信用記錄良好。鼓勵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團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原則上應建有相關領域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沒有的應具備較為完備的科研基礎條件,研發投入較高,財務狀況較好。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性質的,須提供2021—2023年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按實際會計年度提供,數據與系統一致;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醫院(含三級專科醫院)等事業單位及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的,須提供2023年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事業單位調查表中的JG1-08表,軍事單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發投入材料。
3.適當放寬申報單位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數量限制。同一企業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對同一重大項目領域申報指南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向一個部門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并承諾本次申報的項目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得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
4.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5.項目由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應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由牽頭單位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與分配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
(二)項目主持人條件和要求
6.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社會信用記錄良好,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原則上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7.項目主持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過67周歲(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齡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確要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8.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同一個主持人每年度限申報1個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
(三)其他條件和要求
9.申報項目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的科學研究,須尊重生命倫理準則,遵守《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規定,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倫理規范和倫理審查標準。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10.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二、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相關要求
(一)項目應當圍繞本市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光伏及新型儲能、生物醫藥、智能家電(居)、高端裝備及新材料、量子信息、空天技術、聚變能源、下一代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
(二)根據“市(縣)配套資金不低于省支持資金”的要求,申報單位應于7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報所在縣區科技部門初審。
(三)縣區科技部門應于7月26日前將初審通過的申報項目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統一報市科技局資配處。
(四)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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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等,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社會信用記錄良好。鼓勵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團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原則上應建有相關領域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沒有的應具備較為完備的科研基礎條件,研發投入較高,財務狀況較好。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性質的,須提供2021—2023年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按實際會計年度提供,數據與系統一致;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醫院(含三級專科醫院)等事業單位及民非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的,須提供2023年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事業單位調查表中的JG1-08表,軍事單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發投入材料。
3.適當放寬申報單位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數量限制。同一企業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對同一重大項目領域申報指南原則上限牽頭申報1個項目。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向一個部門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并承諾本次申報的項目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得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
4.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5.項目由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應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由牽頭單位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與分配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
(二)項目主持人條件和要求
6.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社會信用記錄良好,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原則上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7.項目主持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過67周歲(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齡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確要申報,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8.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同一個主持人每年度限申報1個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
(三)其他條件和要求
9.申報項目涉及人體被試和人類遺傳資源的科學研究,須尊重生命倫理準則,遵守《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規定,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倫理規范和倫理審查標準。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10.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二、合肥市2024年安徽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項目相關要求
(一)項目應當圍繞本市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光伏及新型儲能、生物醫藥、智能家電(居)、高端裝備及新材料、量子信息、空天技術、聚變能源、下一代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產業。
(二)根據“市(縣)配套資金不低于省支持資金”的要求,申報單位應于7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報所在縣區科技部門初審。
(三)縣區科技部門應于7月26日前將初審通過的申報項目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統一報市科技局資配處。
(四)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