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關于2024年瀘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政策文件及瀘州高企申報獎補條件,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篇文章,如果瀘州市納溪區、龍馬潭區、瀘縣、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企業想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獎補資金項目或者其他獎補扶持項目的話,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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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瀘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政策文件: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市委八屆十一次全會決策部署,營造一流創新生態,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發〔2021〕8號),結合瀘州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勵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
建立健全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確保市本級財政科技支出占本級公共財政支出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研發投入數額100萬元以上的,按其較上年度增量部分最高給予10%后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0萬元。建立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提高研發投入統計服務水平,定期組織開展研發投入統計專項培訓;幫助企業完善研發投入會計制度,規范研發投入會計核算。將研發投入強度納入經濟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鼓勵區縣(園區)實施研發投入激勵政策,對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總量或投入強度下降的區縣(園區)進行約談。
二、支持重點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創新平臺建設
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300萬元建設補助,新獲批的省、市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后補助支持;已建成的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經綜合認定后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其他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高校、科研院所在瀘集中建設科教基礎設施用地、用能、資金等給予重點保障,打造“酒城科創新區”。實施技術攻關揭榜制,對揭榜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對特別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另行研究補助政策。
三、加大對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
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給予300萬元建設補助;新獲批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新獲批的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后補助支持;已建成的國家、省技術創新中心,經綜合認定后給予2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已建成的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綜合認定后給予5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給予后補助支持;新獲批的國家、省農業科技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國家、省級、市級科普基地,新組建的科學技術普及中心,新認定的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給予后補助支持。
四、強化科技孵化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考核評價優秀的給予科技項目支持。對獲得國家、省級(含成渝地區)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企業(團隊),給予后補助支持。完善科技創新券補助政策,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團隊和創業者購買科技服務的費用最高給予5萬元補助。
五、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瀘轉化
支持企業自有成果轉化項目、企業委托或合作開發成果轉化項目、企業購買引進成果轉化項目,對成功轉化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我市技術合同吸納和輸出的單位,同一年度技術合同吸納或輸出技術交易額累計100萬元以上的(不含關聯單位交易額),按合同登記技術交易額的1%(吸納)、5‰(輸出)給予一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技術轉移機構服務促成技術交易的,按其備案后正式登記認定合同的技術交易額1‰給予一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經省級以上機構新培訓認定的技術經紀人,按每人最高1萬元一次性補助送培單位。
六、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
支持建設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瀘州分中心,每年給予5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引進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在物理空間、工作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對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促進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成效顯著的,經綜合評估后最高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支持建立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試平臺,對新建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熟化平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平臺最高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給予50萬元后補助支持。
七、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聯合體
鼓勵國內外各類創新資源在瀘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對新引進入駐瀘州的科研院所(機構)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對新認定的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評估為優秀的給予科技項目支持。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并取得重大突破、實現成果行業共享的創新聯合體,給予后補助支持。對新成立的創新戰略聯盟給予10萬元后補助支持,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創新聯盟開展共性關鍵技術聯合攻關。
八、完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機制
建立科技獎勵制度。對我市企事業單位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科學技術獎勵的給予其科研團隊配套獎勵,其中:國家級特等獎200萬元、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級特等獎50萬元、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對我市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省科技杰出貢獻獎、省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的個人給予1∶1的配套獎勵。支持在瀘高校、科研事業單位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前非資產化管理改革。
九、完善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機制
對首次評價入庫滿分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對新認定(含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首次“升規入統”的高新技術企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企業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對新備案的國家、省瞪羚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首次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給予后補助支持;對新備案的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企業,每戶給予5萬元后補助支持。對符合國、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有關目錄,被認定為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并獲得國、省認定證書的產品,給予后補助支持。
十、激發引才用才活力
對新入選的“天府峨眉計劃”創新創業團隊、“天府青城計劃”創新團隊,給予科技項目支持,團隊所在區縣(園區)和依托單位給予相應支持。優化科研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完善績效工資水平核定動態調整機制,開設優秀青年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探索實行市屬高校人員控制總量管理,市級人才專項事業編制數增加到100個。支持事業編制科研人員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參與各類創新平臺建設,期滿后自主選擇去留。允許科研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在工資總額范圍內,以績效貢獻為依據,將薪酬向科研人員傾斜,兌現對國有企業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獎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市區(縣)財政建立科技特派員經費補助機制,市財政每年給予每名科技特派員1萬元工作經費補助。建立創新創業優秀導師經費補助機制。
本政策自2021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貳、瀘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對于上述所說,關于2024年瀘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文件及申報條件,大家是否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