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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銅陵市創新創業獎勵補貼扶持政策及相關項目申報條件,小編在這里給大家做了一個匯編整理,如果銅陵市企業想要申請文中所提及的獎補扶持項目的話,不妨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一下,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12年!(本文內容過多,朋友們可以使用Ctrl+F搜索關鍵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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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銅陵市創新創業獎勵補貼政策(政策來源:銅陵市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
(一)銅陵市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1.銅陵市實施市科技重大專項和市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聚焦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重點支持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推動事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利益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開發重大創新產品,轉化重大科技成果,提升我市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聚焦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圍繞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社會發展、鄉村振興、對外合作等領域,突出需求和應用導向,支持產業技術攻關和先進技術成果推廣應用示范,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科技支撐。
2.銅陵市對爭取到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的單位,按國家支持資金的20%、最高100萬元給予補助;對爭取到省科技重大專項的單位,按省支持資金同等金額、最高500萬元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與銅官區、郊區按5:5比例承擔,市財政與銅陵經開區、義安區、樅陽縣按3:7比例承擔。(免申報)
(二)銅陵市引導企業高質量發展
3.銅陵市對年度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排名全市前十位且較上年度增長1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4.銅陵市對年度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1億元以上,且較上年度增長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5.銅陵市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且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2%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投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較上年度增長20%以上的,給予10萬元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6.銅陵市對當年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的單位,給予每件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一次性產業化獎勵1萬元。對開展專利托管的本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當年托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微企業數量達到150家、100家、50家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7.銅陵市對政府采購之外的我市其他采購單位首次購買供自身使用的經市科技局認定并在有效期內的本市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新產品,按照上年度首次購買合同金額的10%予以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本市投保人(生產和制造商)對經市科技局認定并在有效期內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新產品首張訂單進行投保的,按投保年度實際支付保費的80%給予補助,購買一種保險產品最高可獲得3萬元的保費補助,購買多個保險產品最高可獲得15萬元的保費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8.銅陵市對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銅轉化、產業化的,或企業與高校院所在銅聯合開展技術項目開發的,按年度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金額的20%、最高50萬元給予補助。補助資金含在皖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補助省級配套資金。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9.銅陵市對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所發生的利息,按一個貸款周期利息總額的20%、最高20萬元給予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三)銅陵市支持各類研發平臺建設
10.銅陵市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凡經信系統新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且獲得經信系統工業設計優秀獎等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11.銅陵市對運行兩年以上的市重點實驗室、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績效考核,獲優秀等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良好等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對新認定的省及以上各類研發技術平臺及運行考核,不重復獎勵,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四)銅陵市強化雙創孵化平臺建設
12.銅陵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13.銅陵市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在省科技廳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按省補助資金的同等金額給予配套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與銅官區、郊區按5:5比例承擔,市財政與銅陵經開區、義安區、樅陽縣按3:7比例承擔。(免申報)
14.銅陵市安排科技孵化資金支持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銅陵賽區獲獎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發展。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五)銅陵市組建產學研協同創新機構
15.銅陵市市政府與大院大所共建技術轉移中心的,在協議有效期內,給予每年100萬元補助,其中50萬元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由市科技局兌現。特別重大的技術轉移中心經費補助額度,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由市政府研定。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16.銅陵市安排1200萬元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展中心專項資金,其中200萬元以績效考核兌現方式用于皖江新興產業技術發展中心日常運營,1000萬元用于支持我市企業與中科院系統科研機構合作項目建設,包括共建研發平臺、聯合科研攻關、科技成果產業化以及用于投資安徽中科皖江新興產業技術有限公司參股科研團隊公司等。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六)銅陵市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
17.銅陵市對市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我市的,在享受現有優惠政策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重復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省級配套資金。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七)銅陵市推進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18.銅陵市安排4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推進省對市科技考核指標爭先進位、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大院大所產學研對接活動及高層次人才團隊招引、科技特派員工作、項目管理、科技統計、科學技術普及、國防科技動員以及數據信息平臺等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八)銅陵市推動質量強市戰略
19.銅陵市對新獲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80萬元;對新獲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30萬元;對新獲銅陵市市長質量獎、銅陵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2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0.銅陵市對主導制定(排名第1)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徽省地方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每項標準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5萬元;對參與制定(排名2—5名)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每項標準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5萬元,同一項標準有2個或以上單位符合條件的,僅對排名最靠前的1個單位給予獎勵。除國際標準外,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單位的標準起草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4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1.銅陵市對通過標準化良好行為AAAAA、AAAA、AAA、AA級確認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2萬元、10萬元、6萬元和3萬元,對由低等級升為高等級的,只獎勵差額部分。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2.銅陵市對產品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對標達標平臺發布的企業,每項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同一企業當年度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23.銅陵市對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驗收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4.銅陵市對新獲AAA級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5.銅陵市對制造業小微企業首次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獎勵8000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6.銅陵市對新獲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HACCP)食品企業的單位,給予1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7.銅陵市對新獲“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的單位,一次性給予8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28.銅陵市對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每戶給予3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九)銅陵市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29.銅陵市對新獲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注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30.銅陵市對新獲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中小企業進行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的,給予注冊費用補貼。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十)銅陵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與保護
31.銅陵市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對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20萬元。對列入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程企業的,通過驗收后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32.銅陵市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對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20萬元。對列入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園區的,通過驗收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經市知識產權局備案,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33.銅陵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列入省年度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項目的,按評議費用的50%、最高20萬元給予資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34.銅陵市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機構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省級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機構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35.銅陵市對當年度新增企業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所發生的利息,按一個貸款周期利息總額的10%、給予同一企業最高10萬元補助。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貳、銅陵市創業創業獎補政策部分項目申報條件
一、銅陵市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申報條件
(一)在安徽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管理層創新意識強,具有國際或行業公認的技術創新優勢和高水平科研團隊,具有廣泛聯合產學研各方、整合創新資源。
形成技術創新合作網絡的顯著優勢和能力。
(三)擁有相關領域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有高水平技術成果并應用;能為技術創新活動提供持續投入,具有較強的資金自籌能力,年度研發投入強度明顯高于行業同類。
(四)擁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和具備一定物理空間及規模的技術開發實驗場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顯著。(五)已建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創新中心、技術中心等省級技術創新平臺,具有一定的運行管理和對外開放服務成效、且行業評價良好。具有創建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或分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的基礎和潛力。
(六)所在市具有明顯的產業優勢,市政府創新意識強、建設積極性高,在政策、資金、土地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建立了相應的保障機制。對我省有關產業發展具有重大牽動性影響的中心組建事項,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議”支持。
二、銅陵市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
(一)企業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未達上述最低標準,但屬于安徽省重點支持產業領域,且近三年研發投入總計不少于30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少于1500萬元)、申報年上一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業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基礎條件和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 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500萬元;
2.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6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五)申請認定省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 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 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銅陵市省級實驗室認定條件
1、省實驗室采取認定制,是依托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組建運行符合條件后,由依托單位申請認定。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聯合共建。
2、申請認定的依托單位建有開放運行1年以上的省重點實驗室等省級科技創新基地或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或大科學裝置),并滿足下列條件:
(一)安徽省內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從事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研究方向和領域符合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規劃,具有明顯的優勢或特色。
(三)研究實力強,在本領域有代表性,符合多學科交叉融合發展趨勢,有能力承擔國家和省級重大科研任務,開展的學術研究代表國內學科領域一流水平。
(四)具有領軍人員和結構合理的科研人員隊伍,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包括相對獨立的物理空間;具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
(五)具備創建國家實驗室(分中心)、國家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含聯合共建)、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的基礎和潛力。
四、銅陵市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1)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基礎和顯著的特色,具有較強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設計能力及成果轉化成功經驗。
(2)有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的在研項目和一定數量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發明專利或專有技術。
(3)具有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和一定數量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人員,領導班子改革意識強、善于創新、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
(4)基本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工藝設備和分析、測試設備。
(5)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有籌措匹配套資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環的發展機制。
(6)產學研聯系密切,與有關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五、銅陵市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應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良好的研發場地設施和設備儀器條件,具有省內一流水平的研究開發水平和技術集成能力,擁有高水平的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技術創新團隊。
1.符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級職稱和博士學位及以上研發人員不少于5人;現有研發和檢驗設備原值不少于1000萬元,新增建設投資不少于1500萬元;建立一套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人才激勵機制、成果轉化激勵和知識產權運營等管理制度。
3.申報單位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需具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的經歷,較強的創新能力和技術轉化能力;綜合實力、研發能力在本行業居省內前列;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級職稱和博士學位及以上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現有研發和檢驗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建立一套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人才激勵機制、成果轉化激勵和知識產權運營等管理制度。
4.申報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稱和主要研究方向應具體明確,避免寬泛籠統。
5.同一依托單位建設多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員、儀器設備、科研場地重疊無法切割的,原則上不予重復批復建設。
6.省工程研究中心籌建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六、銅陵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一)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
(二)孵化器發展定位、發展方向明確,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
(三)具有一支較高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的管理隊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職工總數70%以上,通過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30%以上;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使用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孵化器達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占70%以上;
(五)綜合孵化器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的在孵企業應達15家以上,年度畢業企業數占在孵企業的10%以上;
(六)孵化器中的在孵企業應有20%以上申請專利;
(七)在孵企業中的大專以上學歷人數應占企業總人數的50%以上;
(八)孵化器擁有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金融機構以及創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聯系,扶持在孵企業的發展;
(九)形成創業導師服務機制,能夠提供創業咨詢、輔導和技術、金融、管理、市場等方面的服務;
(十)專業孵化器應有明確的專業發展方向,并建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咨詢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孵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主要研發和辦公經營場所須在所屬孵化器場地內;
(二)申請進入孵化器的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
(三)屬遷入的企業,其產品(或服務)尚處于研發或試銷階段,上年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四)在孵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納入“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資助計劃”的人才或從事戰略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一般不超過4年);
(五)企業成立時的注冊資金,扣除“知識產權出資”后,現金部分一般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納入“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資助計劃”的人才或從事戰略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六)在孵企業入駐時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特殊領域的在孵企業,一般不大于2000平方米);
(七)在孵企業從事研發、生產的主營項目(產品),應符合國家及安徽省產業發展方向和政策,并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節能減排標準;
(八)在孵企業開發的項目(產品),知識產權清晰,無糾紛;
(九)在孵企業團隊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對技術、市場、經營和管理有一定駕馭能力。
畢業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中至少一條:
(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經營狀況良好、管理規范,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600萬元);
(三)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七、銅陵市省級眾創空間申報條件
(一)發展方向明確。運營管理機構是在安徽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設立宗旨是服務創業者創新創業;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圍繞培育孵化創業團隊或初創期小微企業為目的的新型孵化運行機制、定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活動的創業輔導制度、規范的創業團隊、初創期小微企業入駐和退出機制;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80%。場地屬自有物業的,要求產權清晰,在續存期內不得變更用途。屬租賃場地的,要求租期5年以上,租用合同明確清晰,在租用期內不得變更用途。鼓勵利用已有條件,盤活存量設施和場地,通過開放共享降低運營成本,向創新創業者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場地、設備設施、寬帶網絡、開源軟硬件、商務服務等基礎條件和服務;
(四)有專職的管理服務團隊,管理服務機構設置合理,團隊成員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80%以上,參加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從業人員培訓的比例在20%以上;
(五)設立了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金融機構以及創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聯系,可為早期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
(六)形成創業導師服務機制,能夠提供創業咨詢、輔導和技術、金融、管理、市場等方面的服務;
(七)有便捷的服務體系和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能為入駐企業(創業團隊)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積極推進資本、技術、人才、市場等要素不斷融合,為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
(八)入駐有一定數量的創業團隊或初創期小微企業,其中創業團隊不少于8家。入駐企業應是處于創業期的科技類、創意類及相關產業的小微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創業團隊由3人(含)以上組成,并有明確的創業項目研發計劃,創業項目應符合我省產業政策導向,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九)專注于特定產業或技術領域的眾創空間,應有明確的專業發展方向,并建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咨詢能力和管理能力。
八、銅陵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1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3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九、銅陵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長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本市區域內注冊3年以上具有相應資質和證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且已通過質量管理體系或相關體系認證,質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創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廣價值;
3.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且達到市內領先水平;
4.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產業、環保、安全生產、能源、質量等政策的;
2.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訴的;
4.近三年產品在國家、省和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中出現嚴重不合格的;
5.近三年發生偷稅、漏稅等嚴重失信行為及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6.法定代表人有職務犯罪記錄的;
7.未聘任首席質量官的。
十、銅陵市“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一)制造業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1.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且連續生產三年以上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
2.企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規定,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責任事故或嚴重投訴;
3.企業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社會形象良好;
4.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在有效期內。產品質量穩中有升,近三年無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出口商品未因質量問題發生國外通報、索賠事件;
5.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至少獲得一項發明專利;
6.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商標所有權(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獲使用權即可),且在有效期內;
7.企業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首席質量官經培訓合格、聘任上崗,有效履行職責;
8.企業在國內市場有較大影響或在國際市場有一定份額,經營業績、綜合效益處于省內同行業前列,具有較強的發展后勁。
(二)服務業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1.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連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規模以上服務業、限上批零業、限上住宿業企業;
2.企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規定,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責任事故或嚴重投訴;
3.企業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社會形象良好;
4.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商標所有權(母子公司等特殊情形獲使用權即可),且在有效期內;
5.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基礎設施和運營條件,采用與現代科技相結合的服務方式;
6.企業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標準體系,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服務認證,或開展省級以上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經評估合格;
7.企業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首席質量官經培訓合格、聘任上崗,有效履行職責;
8.企業在省內市場具有較大影響力或拓展到省外市場,經營業績、綜合效益處于省內同行業前列,具有較強的發展后勁。
關于銅陵市創新創業獎補扶持政策及項目申報條件,小編就和大家聊到這里了,篇幅所限,沒辦法把所有的項目申報條件都整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