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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2024年江漢區總部經濟、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業、樓宇經濟、創谷建設獎勵政策
2024年江漢區總部經濟、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業、樓宇經濟、創谷建設獎勵政策,小編進行了新的整理,需要申報江漢區總部經濟、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業、樓宇經濟、創谷建設獎勵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2023年江漢區總部經濟、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業、樓宇經濟、創谷建設獎勵政策,小編進行了新的整理,需要申報江漢區總部經濟、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業、樓宇經濟、創谷建設獎勵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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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漢區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企業落戶獎勵。對于經認定的新引進總部企業,綜合考慮企業排名、總部級別以及貢獻度等因素,可商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辦公用房補貼。對于經認定總部企業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可按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2000元、總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于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合同價格每年給予30%的補貼。
(三)經營貢獻獎勵。自認定為總部企業年度起,連續3年按其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度進行獎勵。
(四)人才引進獎勵。對總部企業核心高管人員、其他高管人員連續3年按薪酬收入的5%、4%的比例,給予人才獎勵。
(五)對我區產業帶動和貢獻特別重大的總部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商定予以重點支持。
二、江漢區人力資源服務業支持政策
1.對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購房補貼。對于租賃自用辦公用房,根據其綜合排名、經營規模、屬地稅收等條件,經產業園管理辦公室綜合評定,連續6年給予租房補貼。對于自用辦公用房裝修改造,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裝修補貼。
2.對新入駐企業,根據其綜合排名、年綜合貢獻度等條件,連續6年按照區級綜合貢獻給予經營貢獻獎勵。對存量企業,根據其營收增長率、年綜合貢獻度等條件,在入駐產業園3年后可繼續給予連續6年穩定增長獎勵。
3.對重點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給予高管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4.對獲評市級以上領軍企業、領軍人才、星級機構、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省級以上誠信服務示范機構,給予評優獎勵。
5.對成功推薦或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人才計劃的企業每年給予最高20萬元引智獎勵。引進高端人才在江漢區持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最高按收取服務費的50%給予獎勵。
6.對承辦高水平學術研討、業務交流活動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7.支持入駐企業參與公共服務產品采購競爭,鼓勵區屬單位采購園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產品。
8.對入駐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高端人才,協助申報各類人才評定和政策獎勵。
三、江漢區關于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1.對金融機構總部、區域總部、金融細分行業領軍企業給予最高5000萬元注冊資本(營運資金)獎勵。
2.對金融機構購置辦公用房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租賃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合同價格的30%給予租金補貼。
3.連續3年按照區級財政貢獻度給予金融機構經營貢獻獎勵。
4.連續3年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給予人才獎勵。
5.對在滬深北交易所、境外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400萬元獎勵。
6.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7.對已上市企業在投資項目時按照營業收入(銷售收入)給予最高500萬元發展資金支持。
8.對新設立(遷入)的要素市場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9.支持風投、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發展。
10.支持打造特色金融區域。
四、江漢區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支持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商務樓宇及1萬平方米以上產業園區開展招商穩商和功能提升。
1、對新引進各類500強央企、大型金融機構及經認定的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投資設立省級以上區域總部,按每家最高30萬元給予獎勵。
2、對新引進經認定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平臺類企業、高成長性企業,按每家最高10萬元給予獎勵。
3、對符合相應條件且租賃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30萬元給予獎勵。
4、對符合相應條件且實繳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或1000萬美元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20萬元給予獎勵。
5、對符合相應條件且年納稅在500萬元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20萬元給予獎勵。
6、對整棟收購散售樓宇,并引入專業機構整體運營的社會投資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7、對區級經濟指標有較大支撐作用的入駐企業,與樓宇續簽租約不低于3年的,按每家5萬元給予獎勵。
8、鼓勵樓宇參與江漢區樓宇經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工作經費。
9、鼓勵樓宇投資建設“白領食堂”,給予最高40萬元建設補貼及20萬元運營補貼。
10、對投入使用10年以上樓宇進行改造升級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五、江漢區創谷建設支持政策
1、對重點引進和發展的企業,年度營業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市場評估價給予一定租金補貼。
對重點引進和發展的企業,年財政貢獻度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連續3年按其區級財政貢獻度一定比例進行獎勵;對其高管人員給予人才獎勵。
2、支持“四新”企業集聚發展。對估值達1億美元以上的企業,在園區新設(遷入)企業總部或省級以上區域總部、運營中心,連續3年按照市場評估價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給予補貼。
對成立3年以內估值1億美元以上的或估值10億美元以上“獨角獸”企業,可根據其設立總部級別,按照省、市、區三級財政貢獻度予以獎勵。
3、鼓勵全國工程設計百強企業、國際著名設計機構、國際國內領先的專業服務機構在園區新設(遷入)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補貼。新設立和市外遷入的企業,按其區級財政貢獻度予以獎勵。
4、鼓勵世界500強和行業龍頭物聯網、智能硬件企業在園區設立產品展示發布中心和研發中心。在園區內承諾設立產品展示發布中心和研發中心5年以上的,前3年可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予租金補貼。
5、武漢“城市合伙人”中產業領軍人才和知名創業投資人在園區創辦企業區域總部,除享受“城市合伙人”相關政策支持外,連續3年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補貼。
6、鼓勵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設計師,國內外知名設計大賽獲獎者和團隊入駐設計園區、產業孵化基地開辦獨立工作室,可按市場評估價給予租金補貼。
園區設計師及工作室參加國內外知名時裝周發布最高可給予40萬元/每場補貼;對當年獲得國家級榮譽及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7、鼓勵大型綜合性雙創平臺建設。對估值達10億美元以上的全國性“創新創業”平臺服務企業,在園區設立區域總部提供“雙創”服務的,可連續3年給予5000—10000平方米拎包入駐孵化場所租金補貼和運營補貼。
8、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江岸科技產業園等5個園區為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一區多園”首批專業園的批復》文件精神,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現行及未來發布的所有產業政策在“江漢科技創新產業園”全面適用。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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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漢區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企業落戶獎勵。對于經認定的新引進總部企業,綜合考慮企業排名、總部級別以及貢獻度等因素,可商定給予一定獎勵。
(二)辦公用房補貼。對于經認定總部企業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可按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2000元、總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于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合同價格每年給予30%的補貼。
(三)經營貢獻獎勵。自認定為總部企業年度起,連續3年按其對我區實際財政貢獻度進行獎勵。
(四)人才引進獎勵。對總部企業核心高管人員、其他高管人員連續3年按薪酬收入的5%、4%的比例,給予人才獎勵。
(五)對我區產業帶動和貢獻特別重大的總部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商定予以重點支持。
二、江漢區人力資源服務業支持政策
1.對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新購建的自用辦公用房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購房補貼。對于租賃自用辦公用房,根據其綜合排名、經營規模、屬地稅收等條件,經產業園管理辦公室綜合評定,連續6年給予租房補貼。對于自用辦公用房裝修改造,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裝修補貼。
2.對新入駐企業,根據其綜合排名、年綜合貢獻度等條件,連續6年按照區級綜合貢獻給予經營貢獻獎勵。對存量企業,根據其營收增長率、年綜合貢獻度等條件,在入駐產業園3年后可繼續給予連續6年穩定增長獎勵。
3.對重點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給予高管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4.對獲評市級以上領軍企業、領軍人才、星級機構、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省級以上誠信服務示范機構,給予評優獎勵。
5.對成功推薦或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人才計劃的企業每年給予最高20萬元引智獎勵。引進高端人才在江漢區持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最高按收取服務費的50%給予獎勵。
6.對承辦高水平學術研討、業務交流活動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7.支持入駐企業參與公共服務產品采購競爭,鼓勵區屬單位采購園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產品。
8.對入駐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高端人才,協助申報各類人才評定和政策獎勵。
三、江漢區關于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1.對金融機構總部、區域總部、金融細分行業領軍企業給予最高5000萬元注冊資本(營運資金)獎勵。
2.對金融機構購置辦公用房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租賃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合同價格的30%給予租金補貼。
3.連續3年按照區級財政貢獻度給予金融機構經營貢獻獎勵。
4.連續3年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給予人才獎勵。
5.對在滬深北交易所、境外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400萬元獎勵。
6.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7.對已上市企業在投資項目時按照營業收入(銷售收入)給予最高500萬元發展資金支持。
8.對新設立(遷入)的要素市場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9.支持風投、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發展。
10.支持打造特色金融區域。
四、江漢區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
支持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商務樓宇及1萬平方米以上產業園區開展招商穩商和功能提升。
1、對新引進各類500強央企、大型金融機構及經認定的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投資設立省級以上區域總部,按每家最高30萬元給予獎勵。
2、對新引進經認定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平臺類企業、高成長性企業,按每家最高10萬元給予獎勵。
3、對符合相應條件且租賃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30萬元給予獎勵。
4、對符合相應條件且實繳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或1000萬美元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20萬元給予獎勵。
5、對符合相應條件且年納稅在500萬元以上的入駐企業,按每家最高20萬元給予獎勵。
6、對整棟收購散售樓宇,并引入專業機構整體運營的社會投資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7、對區級經濟指標有較大支撐作用的入駐企業,與樓宇續簽租約不低于3年的,按每家5萬元給予獎勵。
8、鼓勵樓宇參與江漢區樓宇經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工作經費。
9、鼓勵樓宇投資建設“白領食堂”,給予最高40萬元建設補貼及20萬元運營補貼。
10、對投入使用10年以上樓宇進行改造升級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五、江漢區創谷建設支持政策
1、對重點引進和發展的企業,年度營業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連續3年按房租市場評估價給予一定租金補貼。
對重點引進和發展的企業,年財政貢獻度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連續3年按其區級財政貢獻度一定比例進行獎勵;對其高管人員給予人才獎勵。
2、支持“四新”企業集聚發展。對估值達1億美元以上的企業,在園區新設(遷入)企業總部或省級以上區域總部、運營中心,連續3年按照市場評估價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給予補貼。
對成立3年以內估值1億美元以上的或估值10億美元以上“獨角獸”企業,可根據其設立總部級別,按照省、市、區三級財政貢獻度予以獎勵。
3、鼓勵全國工程設計百強企業、國際著名設計機構、國際國內領先的專業服務機構在園區新設(遷入)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補貼。新設立和市外遷入的企業,按其區級財政貢獻度予以獎勵。
4、鼓勵世界500強和行業龍頭物聯網、智能硬件企業在園區設立產品展示發布中心和研發中心。在園區內承諾設立產品展示發布中心和研發中心5年以上的,前3年可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予租金補貼。
5、武漢“城市合伙人”中產業領軍人才和知名創業投資人在園區創辦企業區域總部,除享受“城市合伙人”相關政策支持外,連續3年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補貼。
6、鼓勵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設計師,國內外知名設計大賽獲獎者和團隊入駐設計園區、產業孵化基地開辦獨立工作室,可按市場評估價給予租金補貼。
園區設計師及工作室參加國內外知名時裝周發布最高可給予40萬元/每場補貼;對當年獲得國家級榮譽及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7、鼓勵大型綜合性雙創平臺建設。對估值達10億美元以上的全國性“創新創業”平臺服務企業,在園區設立區域總部提供“雙創”服務的,可連續3年給予5000—10000平方米拎包入駐孵化場所租金補貼和運營補貼。
8、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江岸科技產業園等5個園區為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一區多園”首批專業園的批復》文件精神,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現行及未來發布的所有產業政策在“江漢科技創新產業園”全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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