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建設、合肥市打造國際新能源汽車之都的決策部署,全面建設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加快推進我區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包河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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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動產業鏈企業加速集聚
1.設立產業專項資金。區財政每年統籌安排 6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建設。其中1000萬元用于本專項政策扶持資金兌現。
2.支持總部企業落戶。對在包河區新注冊設立功能型總部(研發、銷售、運營或結算中心)的產業鏈企業,注冊當年營業收入達到 20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1億元的,按照營業收入的 1%給予落戶獎補;實繳注冊資本 1億元以上的,按照營業收入的 2%給予落戶獎補,單個企業最高 1000萬元。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3.加大企業房租補助。對新引進的產業鏈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500萬元以上的,給予每月 25元/平方米最高 30萬元/年房租補貼;第二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保持正增長的,給予每月 25元/平方米最高 30萬元/年房租補貼。人均補貼面積不超過 10平方米,每年補貼額不超過實際發生額。
二、引導產業鏈企業擴大投資
4.支持企業設備投資。對產業鏈企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額達 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其設備投資額的 5%給予最高 500萬元獎補。與省市投資獎補政策可疊加享受。
5.支持共性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牽頭建設關鍵技術支撐服務平臺(研發平臺)。經認定,其軟硬件投資額達到 500萬元以上,且年度服務企業數20家以上的,按照當年服務收入的 10%給予最高 100萬元獎補;對購買上述平臺服務的企業按照服務費用的 10%給予最高 30萬元獎補。
6.鼓勵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對企業自主投資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 5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投資額的 5%給予項目實施主體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 100萬元。與省市投資獎補政策可疊加享受。
三、支持產業鏈企業產品推廣
7.支持產業對接合作。對具備自主知識產權且自主研發或生產的汽車電子產品(底盤車身電子控制和高級駕駛輔助等汽車電子零配件)、核心零部件(電制動、電空調、電轉向、燃料電池系統等零部件)、軟件等配套企業,與主機廠簽訂銷售合同的,按照當年訂單實際成交額的 5%給予配套企業最高 50萬元獎補。對產業鏈企業當年采購上下游企業產品達到 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 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8.降低企業運輸成本。對產業鏈企業當年產生的跨市物流運輸費用達到 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 15萬元、30萬元、50萬元物流補貼。
9.鼓勵企業參展推介。對參加國家級展覽會的產業鏈企業(不含汽車銷售企業),特裝展臺規模達到 50㎡、100㎡、150㎡以上的,分別給予 3萬元、5萬元、10萬元參展補貼。
10.支持汽車后市場企業發展。對主營業務為從事汽車保險、金融、養護、改裝、租賃、平臺運營、電池回收、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等后市場服務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2億元、5億元以上且增幅達到 10%以上的,分別給予 10萬元、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獎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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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動產業鏈企業加速集聚
1.設立產業專項資金。區財政每年統籌安排 6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建設。其中1000萬元用于本專項政策扶持資金兌現。
2.支持總部企業落戶。對在包河區新注冊設立功能型總部(研發、銷售、運營或結算中心)的產業鏈企業,注冊當年營業收入達到 200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1億元的,按照營業收入的 1%給予落戶獎補;實繳注冊資本 1億元以上的,按照營業收入的 2%給予落戶獎補,單個企業最高 1000萬元。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3.加大企業房租補助。對新引進的產業鏈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500萬元以上的,給予每月 25元/平方米最高 30萬元/年房租補貼;第二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保持正增長的,給予每月 25元/平方米最高 30萬元/年房租補貼。人均補貼面積不超過 10平方米,每年補貼額不超過實際發生額。
二、引導產業鏈企業擴大投資
4.支持企業設備投資。對產業鏈企業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額達 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其設備投資額的 5%給予最高 500萬元獎補。與省市投資獎補政策可疊加享受。
5.支持共性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牽頭建設關鍵技術支撐服務平臺(研發平臺)。經認定,其軟硬件投資額達到 500萬元以上,且年度服務企業數20家以上的,按照當年服務收入的 10%給予最高 100萬元獎補;對購買上述平臺服務的企業按照服務費用的 10%給予最高 30萬元獎補。
6.鼓勵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對企業自主投資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 5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投資額的 5%給予項目實施主體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 100萬元。與省市投資獎補政策可疊加享受。
三、支持產業鏈企業產品推廣
7.支持產業對接合作。對具備自主知識產權且自主研發或生產的汽車電子產品(底盤車身電子控制和高級駕駛輔助等汽車電子零配件)、核心零部件(電制動、電空調、電轉向、燃料電池系統等零部件)、軟件等配套企業,與主機廠簽訂銷售合同的,按照當年訂單實際成交額的 5%給予配套企業最高 50萬元獎補。對產業鏈企業當年采購上下游企業產品達到 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 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8.降低企業運輸成本。對產業鏈企業當年產生的跨市物流運輸費用達到 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 15萬元、30萬元、50萬元物流補貼。
9.鼓勵企業參展推介。對參加國家級展覽會的產業鏈企業(不含汽車銷售企業),特裝展臺規模達到 50㎡、100㎡、150㎡以上的,分別給予 3萬元、5萬元、10萬元參展補貼。
10.支持汽車后市場企業發展。對主營業務為從事汽車保險、金融、養護、改裝、租賃、平臺運營、電池回收、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等后市場服務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2億元、5億元以上且增幅達到 10%以上的,分別給予 10萬元、2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獎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