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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資助!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認定補貼資金和條件流程、材料匯總歸納
對于優秀、良好等次的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專項經費,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認定補貼資金和條件流程、材料整理如下,秦都區、渭城區、興平市、武功縣、乾縣、禮泉縣、涇陽縣、三原縣、永壽縣、彬州市、長武縣、旬邑縣、淳化縣各地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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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駐咸陽高校、院所和各類創新資源對地方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支撐作用,根據科技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08〕539號)、《依托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基〔2012〕716號)以及陜西省科技廳《陜西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管理辦法》(陜科基發〔2011〕7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咸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重點實驗室是咸陽市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單位建設的,面向科技領域,研究解決重大科學問題、民生問題和產業創新發展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推動產學研融合,增強技術轉移輻射帶動,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的重要平臺。
第三條市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我市科技發展規劃,針對產業創新發展和社會民生服務需求,組織高水平原始創新、應用技術集成創新,獲取新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創新源泉;
(二)瞄準技術前沿、針對產業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需求,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三)組織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并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四)集聚和培養高層次科學研究和工程技術人才;
(五)加強行業科技合作與交流,開放和共享科技資源,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技術擴散和技術儲備,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第四條市重點實驗室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體制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
第五條市重點實驗室堅持科學布局、擇優支持、動態調整和定期考核評估機制,并做為我市梯次建設國家或省級重點實驗室的重要力量。
第六條支持重點實驗室條件建設、開放運行、自主創新研究、人才引進和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市科技計劃應當按照項目、基地、人才相結合的原則,優先支持有條件的市重點實驗室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第二章 職責
第七條 市科技局是市重點實驗室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市重點實驗室發展方針和政策,統籌和指導市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
(二)編制和組織實施市重點實驗室總體規劃和發展計劃;
(三)批準市重點實驗室的建立、調整和撤銷。與市重點實驗室簽訂工作計劃。組織市重點實驗室考核評估和檢查。
第八條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市)、咸陽高新區等科技園區管委會是市重點實驗室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省和市有關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支持市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
(二)及時協調落實市重點實驗室建設配套、運行經費;
(三)協助做好市重點實驗室的評估考核工作。
第九條 依托單位是市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具體負責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為市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運行并提供技術支撐和后勤保障,解決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二)負責市重點實驗室管理和學術委員會的組織建設,聘任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以多種形式對于下撥的市重點實驗室專項經費給予不少于3倍的配套支持。
(四)負責市重點實驗室科研工作和運行績效的年度考核,審核申請、評估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按時上報有關資料,配合市科技局做好評估考核和檢查;
(五)根據學術委員會建議,提出市重點實驗室名稱、研究方向、發展目標、組織結構等重大調整意見報市科技局。
第三章建設
第十條 根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主導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需求,加強市重點實驗室頂層設計和規劃布局,擇優遴選建設,保持適度建設規模。市科技局公開發布市重點實驗室建設通知,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申報。
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認定條件
第十一條申請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的基本條件:
(一)重點實驗室建設須具備明確的科學技術創新方向,具有產學研強強聯合、多元投入、協同共建的形式。重點實驗室的名稱、研究方向、研發組織和考核指標等設置合理;研發實力強,能夠承擔和完成國家及省市重大科研任務。
(二)依托單位為高等學校,以原始創新為主的重點實驗室,須有重點、優勢、特色學科的支撐。
(三)依托單位為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的重點實驗室,應從事本領域技術研究五年以上,研究開發的技術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上年度技術及產品銷售收入達到3000 萬元以上,年研究開發經費投入達到銷售收入的3%以上。
(四)依托單位為社會服務組織的重點實驗室,應具備明確的建設目標和完善的規章制度,同時具有承擔較強社會服務職能的能力。
(五)重點實驗室應有年齡結構與知識結構合理的科研技術人員隊伍,固定人員應在10名以上,其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不低于三分之一;具備良好的設施和儀器設備等科研條件,空間布局相對集中,重點實驗室面積應在300 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價值300 萬元以上。
(六)依托單位能為實驗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應經費等配套條件,保證實驗室科研工作和開展國內外學術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七)組織機構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完善,建設目標明確,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合理可行。
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認定程序
第十二條申報市重點實驗室依照下列程序:
(一)依托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提出申請,填寫《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見附件1),與其他申報材料一起報主管部門;
(二)依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單位和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確認有關的建設經費后,報市科技局。依托單位為中省駐咸單位和市直有關企事業單位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
第十三條 市科技局進行初步審查和考察,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市重點實驗室進行評審。對通過評審的市重點實驗室,予以批準建設,并填寫《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見附件2)。
第十四條 市重點實驗室建設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建設期間,可以以市重點實驗室的名義開展相關工作。依托單位應提供建設期間所需的相關條件保障。
第十五條 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完成后,由依托單位向市科技局提交驗收申請,市科技局組織專家依據《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市科技局授予標志牌,列入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序列;驗收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第四章 運行
第十六條 市重點實驗室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市重點實驗室主任應當是本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一般不超過五十五歲。市重點實驗室主任任期三年,每年在市重點實驗室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八個月,特殊情況應當報市科技局。
第十七條 學術委員會是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的學術指導機構,職責是審議市重點實驗室的目標、研究方向、重大學術活動、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第十八條學術委員會組成人員不少于七人,由依托單位聘請國內外知名專家擔任,其中依托單位的人員不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學術委員會主任一般應由非依托單位的人員擔任。學術委員會任期三年,每次換屆應更換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員。學術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學術委員會會議,每次實到人數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九條 市重點實驗室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組成。固定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流動人員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人員。市重點實驗室人員實行聘任制,由市重點實驗室主任負責聘任。
第二十條 市重點實驗室按照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設置研究單元,可設立專業帶頭人,組建團隊開展持續深入的系統性研究;保持合理的人員結構和規模,注重學術梯隊和優秀中青年人才的培養,不斷提升團隊創新活力和競爭能力。
第二十一條 市重點實驗室應加大開放力度,把實驗室建設成為本領域公共研究平臺,面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應重視科學普及,向社會公眾開放;要積極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市重點實驗室應當建立訪問學者制度,并通過開放課題等方式,吸引國內外高水平研究人員與市重點實驗室開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二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保障科研儀器的高效運轉,大型儀器設備應加入陜西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面向社會開放共享,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數據共享。
第二十三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結合自身特點,加強與產業界的聯系與合作,牽頭或參與組建產業科技創新戰略聯盟,有針對性開展研發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創新創業。
第二十四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營造寬松民主、潛心研究的科研環境,開展經常性、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十五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和加強運行管理,積極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加強室務公開,重大事項決策要公開透明。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六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在市重點實驗室完成的專著、論文、軟件、數據庫等研究成果均應進行登記,辦理專利申請、技術成果轉讓、申報獎勵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發表和轉讓時應標注市重點實驗室名稱。
第二十七條市重點實驗室應當建立宣傳網站,發布開放課題指南、工作動態、科研成果與年度報告等信息。
第二十八條市重點實驗室需要更名、變更研究方向或進行結構調整、重組的,須由依托單位提出書面報告,經學術委員會論證,報市科技局審批。
第五章 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九條依托單位要對市重點實驗室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及時掌握重點實驗室的發展狀況與存在的問題。依托單位應在每年三月底前將重點實驗室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本年度工作計劃報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局備案,考核結果作為重點實驗室評估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條 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市科技局會同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每年對部分市重點實驗室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研究和解決市重點實驗室存在的問題。現場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聽取實驗室主任工作報告、考察實驗室、召開座談會等。
第三十一條 市科技局對市重點實驗室進行定期評估。原則上三年為一個評估周期。具體評估工作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組或委托有關機構實施。
第三十二條 評估主要對市重點實驗室評估期內整體運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指標包括研究水平與貢獻、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成果轉移轉化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等。
第三十三條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對評估結果優秀的實驗室予以表彰,優先推薦申報省重點實驗室;對評估為不合格的實驗室,予以通報,給予1年整改期,整改仍不合格或評估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重點實驗室資格。
第三十四條對評估期(或建設期)內被評為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的,當年不再進行評估(或驗收),直接評為優秀。已經是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的,評估期內參加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評估為優秀的,當年不再參加評估,直接評為優秀。
第六章 資助
咸陽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認定補貼獎勵
第三十五條對于認可立項建設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給予一定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科研活動和設備購置。
第三十六條依據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對于優秀、良好等次的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重點實驗室的運行補助和科研活動。對列入市委市政府合作內容的可加大支持力度。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市重點實驗室統一命名為“咸陽市XXX重點實驗室” ,英文名稱為“Xianyang Key Laboratory of ××”。
第三十八條本管理辦法由市科學技術局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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