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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白酒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范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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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快推動全省白酒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8〕13號)《四川省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經信規〔202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我省白酒產業領域的在職在崗工程技術人員。
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第三條 白酒工程技術人員設初級、中級和高級職稱。初級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
第四條 白酒工程專業下設3個子專業:白酒生產、白酒科研、白酒質量。
(一)白酒生產。包括原輔料儲存與處理;制曲生產與管理;釀酒生產與管理;包裝生產與管理、酒體設計(含釀酒生產操作、工藝管理、現場管理、生產數據管理與分析、計劃管理等)。
(二)白酒科研。包括白酒科技管理(含白酒工程領域的項目管理、平臺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技管理等);白酒科技研發(含原糧、制曲、釀酒工藝、設備、材料、微生物、風味、副產物、新產品等);釀酒廢棄物綜合循環利用;白酒工藝設計(工程)。
(三)白酒質量。包括質量體系建設與運行;質量檢驗與檢測(含白酒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檢驗及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等);質量審核與考核;質量提升與改善;酒體設計與管理(含基礎酒驗收與分類、白酒儲存與管理、白酒品評、酒處理與水處理等)、白酒標準化研究。
第二章 基本申報條件
第五條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要求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員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用人單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倡導科學精神,強化社會責任,堅守道德底線。
(三)任現職以來,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機制的民營企業,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說明。
(四)任現職期間,如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1.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現1次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遲1年申報。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治安處罰或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處分、處罰影響期、服刑期內不得申報。
3.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4.在生產經營等活動中造成重大損失,并負有技術責任或定性為主要責任人的,在事故調查期或影響(處罰)期內不得申報。
5. 在生產經營等活動中出現生產安全、環保安全、食品安全事故,負有技術責任或定性為主要責任人的,3年內不得申報。
第六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技術員。
申報白酒工程技術員,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在白酒技術崗位上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師。
申報白酒專業助理工程師,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在白酒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畢業,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7.獲得相應專業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白酒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
(三)工程師。
申報白酒專業工程師,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5.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4年。
7.獲得相應專業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白酒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
(四)高級工程師。
申報白酒專業高級工程師,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后期滿合格出站,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
2.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2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5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5年。
5.獲得相應專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白酒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
(五)正高級工程師。
申報白酒專業正高級工程師,其學歷(學位)、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5年。
2.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白酒技術相近相關工作滿5年。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白酒技術技能工作滿10年,可申報評審白酒專業正高級工程師。
第七條 能力、業績條件
(一)技術員。
1.熟悉白酒工程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白酒工程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二)助理工程師。
1.掌握白酒工程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一定的白酒工程領域前沿知識以及白酒工程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熟悉白酒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等。
2.能夠較好地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白酒工程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白酒工程專業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三)工程師。
1.系統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白酒工程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白酒工程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白酒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有較高的技術理論水平,能提出有價值的政策性、技術性意見。
2.有一定從事白酒生產、白酒科研、白酒質量等技術工作的實踐經驗或研發經驗,能解決白酒工程專業范圍內實際問題,具有承擔解決白酒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在白酒技術工作中業績較為突出。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或技術總結能力,能夠撰寫有一定學術水平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白酒工程專業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白酒生產專業
①有從事白酒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負責推廣的生產、工藝等應用新技術,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②參與研究開發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1項以上,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③主持編寫白酒生產相關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④參加地(市)級白酒工程專業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或第三名以上獎勵。
⑤撰寫能代表自身專業理論、技術水平及業務能力的代表作(如學術論文、技術報告、著作等)1篇。論文或著作是否公開發表不作統一要求。
(2)白酒科研專業
①從事白酒科技研發相關工作,研究開發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1項以上,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②從事白酒科技管理相關工作,在項目、平臺、成果、人才等方面做出顯著貢獻,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③參與地(市)級以上科技項目或技改項目1項以上,在研究、設計、實施、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貢獻。
④主持編寫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⑤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白酒工程相關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參與出版白酒工程著作1部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3)白酒質量專業
①從事白酒質量相關工作,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市(州)級以上白酒質量相關科研開發、應用項目的全過程,承擔調研立項、方案論證、計劃實施和成果總結等主要工作。
②主持編寫白酒質量相關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③撰寫能代表自身專業理論、技術水平及業務能力的代表作(如學術論文、著作等)1篇。論文或著作是否公開發表不作統一要求。
④獲得質量或食品安全或HACCP或測量體系2個內審員資格。
(四)高級工程師。
1.系統掌握白酒工程領域前瞻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白酒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夠熟練運用白酒工程技術標準和規程,熟悉白酒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國內外發展現狀及發展趨勢。
2.長期從事白酒工程技術工作,專業技術能力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完成或管理白酒工程領域重要課題或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專業問題,創造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具有指導白酒工程專業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4.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白酒生產專業
①具有豐富的白酒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熟練掌握白酒工程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能解決在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的重要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②作為主持人或主研人員研究開發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2項以上,成果已評價、驗收或實現成果轉化。
③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含發明獎),或具備推薦國家科技獎項資格的行業重要科技獎項等1項以上。
④獲得1件以上發明專利(排名前三),或3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二)(以證書為依據)。
⑤主持編寫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3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地方或團體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2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國家或行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⑥參加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或前八名以上獎勵,省(部)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或前五名以上獎勵。
⑦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授予的技術(或技能)類榮譽稱號。
(2)白酒科研專業
①從事白酒科技管理相關工作,在項目、平臺、成果、人才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②從事白酒科技研發相關工作,研究開發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2項以上,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③主研省(部)級以上科技或技改項目1項以上。
④獲得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含發明獎),或具備推薦國家科技獎項資格的行業重要科技獎項等1項以上。
⑤獲得1件以上發明專利(排名前三),或3件以上實用新型(排名前二)(以證書為依據)。
⑥主持編寫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3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地方或團體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2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國家或行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⑦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授予的技術(或技能)類榮譽稱號。
(3)白酒質量專業
①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主持或參與撰寫過地(市)級以上的白酒質量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材料。
②作為主要成員組織完成的白酒質量技術引進或開發工作,有1項以上達到國內先進技術水平,并取得較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③主持或作為主研人員參與白酒工程領域省級以上科技或技改項目1項以上,在研究、設計、實施、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成果處于國內先進水平。
④獲得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含發明獎),或具備推薦國家科技獎項資格的行業重要科技獎項等1項以上。
⑤參與白酒質量建設、管理相關項目,獲得省(部)級獎項或同級以上相應獎項。
⑥主持編寫企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3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地方或團體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2項以上,或參與編寫國家或行業標準、技術規程或規范1項以上。
⑦參與完成地(市)級以上白酒質量相關技術中心,或省(部)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建設,并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⑧積極參加國家標準化工作,擔任國家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或分技術委員會(SC)委員。
⑨獲得1件以上發明專利(排名前三),或3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二)(以證書為依據)。
⑩獲得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授予的技術(或技能)類榮譽稱號。
5.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工程師以來,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白酒工程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獨著(或合著)出版白酒工程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未發表論文的,應提供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或成果轉化業績的行業標準、專利報告、技術鑒定報告、技術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創新工作報告等材料2篇以上。
(五)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實踐功底和管理能力,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白酒工程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白酒工程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白酒行業發展。
2.長期從事白酒工程技術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完成白酒相關領域重大課題或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白酒工程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推動了白酒行業的發展。
4.具有指導白酒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的能力或培養、指導研究生的能力。
5.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完成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設計、研制、開發、推廣應用1項以上,實現成果轉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填補國內空白,并通過省(部)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評價(鑒定或驗收)。
(2)主研國家級科技項目(課題)或技改項目(課題)1項以上,或主持省(部)級重點(重大)項目1項以上或主研省(部)級重點(重大)項目2項以上,取得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形成重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獲得國家級科學技術獎、中國專利獎獎項,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含省專利獎)一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含省專利獎)二等獎2項以上,或具備推薦國家科技獎項資格的行業科技獎一等獎以上,或四川省科技杰出貢獻獎等獎項獲得者。
(4)以第一發明人或第二發明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2件以上,或同時獲得1件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排名前二)和5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二)(以證書為依據)。
(5)作為主研人員參與編制國際標準(排名前5)1項以上;或參與編制國家標準、技術規程、規范(排名前5)等2項以上;或參與編制行業標準、技術規程、規范(排名前5)等5項以上;或主持地方、團體標準、技術規程、規范等3項以上。
(6)獲得省(部)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稱號,或在全省白酒工程領域內享有較高聲譽和知名度,獲得省(部)級以上專家稱號或被納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劃等。
6.論文、論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任高級工程師以來,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獨著(或合著)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未發表論文的人員,應提供本人為解決白酒領域疑難復雜問題而撰寫的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4篇以上。
第八條 已取得工程系列非白酒工程專業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該職稱后從事白酒工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勝任本職工作,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可重新申報評審白酒工程專業職稱,申報層級不得高于其現有的職稱層級,任職資格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第九條 任現職期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一)參加援彝援藏服務期滿1年以上的。
(二)“88個脫貧縣”外的專業技術人才,任現職務期間到“88個脫貧縣”服務滿1年或與“88個脫貧縣”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原精準脫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
(三)獲得相關工程類專業學位的白酒技術人才。
(四)在民族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原貧困縣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五)在基層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的。
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提前申報年限不能累計計算。
第十條 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工程師。在基層工作累計滿25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第十一條 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期間,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專業技術工作實際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二條 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
第三章 破格申報條件
第十三條 對在白酒工程技術崗位上做出突出顯著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業績和成果特別突出,經2名白酒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
(一)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獎項1項,或作為主要發明人、設計人獲得省級專利獎二等獎以上獎勵1項;或獲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質量相關獎項。
(二)在省級一類技能競賽中獲得個人一等獎,或在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中個人排名前三以上。
(三)作為技術負責人從事白酒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應用成果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價,鑒定結果國內領先以上,實現技術成果轉化利潤累計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四)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
第十四條 在白酒工程技術領域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建設難題,在白酒工程技術崗位上做出巨大貢獻,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
(一)在白酒生產、白酒科研、白酒質量等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或中國專利獎銀獎以上獎項1項以上;或獲國家頒發行業最高個人榮譽、質量相關獎項(個人質量獎、大國工匠等)。
(二)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者完成的課題或項目,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以上2項以上,或一等獎排名前三1項;或四川省專利獎一等獎2項以上;或同級相應獎項2項以上。
(三)作為技術負責人從事白酒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應用成果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驗收評價,實現技術成果轉化利潤累計8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四)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第十五條 國家和我省有其他相關職稱申報評審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章 答辯
第十六條 推行全員答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人員必須參加答辯:
(一)達到規定學歷但非白酒工程專業或非相近相關專業的。
(二)破格申報的。
(三)符合高級工程師基本申報條件,未發表論文的。
(四)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的。
(五)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學科專業組認為應當進行答辯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條件作為申報四川省白酒工程職稱的基本條件,不作為評審結果的直接依據,有關市(州)、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可根據各地、各行業、各單位產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研究制定適用于本地、本行業、本單位的職稱評審或推薦標準條件,但均不得低于本標準條件和國家標準。
第十八條 本條件中詞(語)的特定解釋:
(一)本條件中規定的學歷、年限、數量、等級,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級。
(二)本條件所指相近相關工程技術工作,具體由工程領域各有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予以明確。
(三)本條件中的“主持”是指課題(項目)負責人;“參與”是指在課題(項目)中承擔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開展工作;“主要參與”是指在課題(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標準”是指已經發布的;“主研人員”是指課題(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性工作,或解決關鍵問題的研究人員。
(四)國家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務院設立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
(五)省級科學技術獎,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設立的省級科學技術獎勵(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部級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防、國家安全的特殊情況設立的部級科學技術獎項。
(六)中國專利獎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獎項。
(七)重大損失,是指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八)專著譯著是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
(九)專業刊物是指公開發行具有國際國內刊號的專業學術技術刊物。
(十)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十一)基層是指全省鄉鎮、脫貧縣、國家和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民族地區(甘孜、阿壩、涼山州各縣市及其他民族自治縣、少數民族待遇縣)所屬有關單位。
(十二)技師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以獲得的證書為準。
第十九條 “推廣”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相關單位或部門所出具的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 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須提供該項目驗收(鑒定)、產生利潤的賬務賬目、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等佐證材料。
第二十一條 各類獎勵以獎勵證書為依據,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最高獎項計。以單位名義獲得的科技獎勵不得作為個人業績材料上報。
第二十二條 本條件自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條件中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條件由經濟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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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集團,2012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軟件開發、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