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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超多!當陽市惠企政策認定清單(獎補標準)
小編整理了當陽市惠企獎勵政策的詳細內容,涉及的內容很多,需要申報的企業可隨時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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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當陽市科技創新獎補
一、 當陽市技術創新平臺獎勵
1.對企業獨立或牽頭組建獲批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給予300萬元獎勵。
2.作為主要成員單位參與組建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3.對國家級技術研發機構(平臺)在當陽設立分中心或分支機構的,給予機構(平臺)50萬元獎勵。
二、當陽市研發機構獎勵
1.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給予150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省產業創新聯合體、省專業型研究所(公司)、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的宜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4.對上級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當陽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對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2.重新申報并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首次“進規”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當陽市工業企業“進規”扶持辦法》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獎勵。
四、當陽市科技孵化載體獎勵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3.對上級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4.在孵期間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一家,給予對應孵化器5萬元獎勵。
五、當陽市高企培育獎勵
對進入國家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000元補貼。
六、當陽市專利獎勵
1.對獲評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對獲評湖北專利金獎、湖北專利銀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七、當陽市知識產權獎勵
1.對獲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
2.對獲評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
八、當陽市知識產權獎勵
1.獲評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獲評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3萬元。
3.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貫標工作,并通過國家級驗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補貼。
九、當陽市本級創新平臺獎勵
每年培育本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3 個,每個獎補5萬元。
十、星創天地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3萬元獎勵
十一、當陽市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獎勵
1.評選認定為本級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每年2-3個)的每個補助5萬元。
2.獲省級認定的獎勵10萬元
十二、當陽市科技特派員獎勵
每年評選優秀科技特派員10名,每名補助0.5萬元
十三、當陽市技術改造創新獎補
1.主導制(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的單位,對產品標準分別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
2.對產品標準以外的其他技術標準按照產品標準獎補金額的50%予以獎補。
3.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每件獎補10萬元。
(二)當陽市品牌創優獎補
一、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
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獎補100萬元;獲得提名獎的,獎補50萬元。
2.對獲得“長江質量獎”的企業,獎補50萬元。
3.獲得提名獎的獎補20萬元。
4.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
5.對獲得湖北名牌產品的企業,獎補10萬元,復評的獎補5萬元。
6.對首次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企業,獎補5萬元。
7.對首次核準注冊的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每件獎補1萬元。
8.對首次核準注冊的國際商標,每件商標每個國家(地區)獎補0.2萬元。
二、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
對首次獲得“兩品一標”(農產品地理標志、有機食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的,每證獎補2萬元。
(三)當陽市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獎補
1、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分別獎補50萬元、5萬元。
2、對建立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的,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
3、對建立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分別獎補?10 萬元、5萬元。
4、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
5、對新認定為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的獎勵2萬元。
(四)當陽市轉型升級獎補
一、當陽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獎勵
1.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國家品牌培育示范、質量標桿、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國家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綠色工廠、國有單項冠軍示范稱號的企業,獎勵50萬元。
2.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國家單項冠軍培育、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國家級單項冠軍產品稱號、國家級“5G+工業互聯網”試驗工廠的企業,獎勵20萬元。
3.對獲得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獎勵10萬元。
二、當陽市“冠標”企業獎勵
1.對獲得省級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科技小巨人、“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
2.制造業企業上一年度新取得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給予每證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當陽市服務業獎補
一、當陽市市場主體培育獎勵
對年度新增入統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或公路貨運企業納入交通運輸部規上企業庫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當陽市市場主體培育獎勵
1.對年度營業收入宜昌排名前100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2.對年度營業收入宜昌排名前50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3.對批發、零售行業年度銷售額分別排名宜昌前35名,住宿、餐飲行業年度營業額分別排名宜昌前15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限上企業,各一次性獎勵5萬元。
4.對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達到20%的其他交通運輸和倉儲業(不含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5.對年度公路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公路貨運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6.自2023年起,當年6月30日前公路貨運企業營運車輛總數較上年底每增加1輛,獎勵2000元/輛。
三、當陽市示范園區
對獲得國家、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文化產業(新聞出版、網絡視聽)示范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兩業融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園區)等示范區(園區)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四、當陽市示范基地
1.對獲得國家、省級物流試點單位(榮譽稱號)、多式聯運示范企業、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數字出版示范基地(示范單位)、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體育旅游示范基地、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單位、項目)、“兩業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等示范單位的,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
2.對榮獲省級家政服務產教融合企業、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五、當陽市五個一百工程獎勵
1.對納入全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的服務業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納入全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的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領軍人才所在企業和重點品牌所有人單位以及“湖北省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所在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六、當陽市示范引領獎補
對成功創建五星、四星級酒店,屬于國際品牌的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屬于國內品牌的分別獎勵400萬元、100萬元。
七、當陽市文化企業
1.對新認定省級文化企業十強、上市后備“金文種子”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對新認定省級文化產業品牌、“銀文種子””“文瞪種子”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在國家、省級旅游商品及文化創意產品等各類評選中獲得榮譽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八、當陽市特色旅游
1.對獲評甲級、乙級、丙級的且納入統計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對獲評5C(星)、4C(星)級且納入統計的自駕車旅居車房車營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六)當陽市文化旅游業獎補
一、當陽市創優獎勵
1、對新獲評國家?5A、4A、3A級且納入規上服務業企業統計的旅游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
2、對新獲評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且納入限上商貿企業統計的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
3、對新獲評?5A、4A、3A級且納入規上服務業企業統計的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4、對國家文化和旅游部新批準在當陽設立的出境旅游組團社,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5、對新評定為荊楚文旅名鎮、名村、名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6、對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7、對于新(改)建并經文旅部門驗收評定為3A級(Ⅰ類)、2A級(Ⅱ類)的旅游廁所,分別給予業主單位一次性8萬元、4萬元資金補助。
二、當陽市人才扶持獎勵
對新取得初級、中級、高級導游資格且在我市文化旅游企業工作滿三年的文旅人才,三年到期后,一次性分別補助1.8萬元、2.88萬元、4.32萬元。
(七)當陽市企業掛牌上市獎勵
一、當陽市企業改制上市獎勵
對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或香港H股成功上市的企業,由市財政給予5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階段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獎勵50萬元;對在湖北證監局完成輔導評估驗收,同時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獎勵150萬元;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并成功發行上市的,獎勵300萬元。
二、當陽市新三板”掛牌獎勵
對企業在“新三板”市場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最高給予15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階段兌現:正式掛牌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當年實現股權融資的再獎勵100萬元。
三、當陽市“四板”掛牌獎勵
1.對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公司板”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2.對企業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四、當陽市企業轉板上市獎勵
“新三板”“四板”掛牌企業轉版上市的,與非掛牌企業上市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五、當陽市上市企業回遷獎勵
對企業按規定在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且將注冊地遷回我市的,以及市外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我市的,按同等掛牌上市企業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六、當陽市“金種子”“銀種子”獎勵
對被列為省級“金種子”“銀種子”上市后備企業的,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當陽市磷石膏綜合治理
一、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支持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取得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對每種產品取得一星、二星、三星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獎補(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萬元)。
二、當陽市創新中心和試點平臺創建獎勵
對創建國家級、省級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創新中心和試點平臺成功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3萬元的獎補(當年合計獎補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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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陽市科技創新獎補
一、 當陽市技術創新平臺獎勵
1.對企業獨立或牽頭組建獲批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給予300萬元獎勵。
2.作為主要成員單位參與組建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3.對國家級技術研發機構(平臺)在當陽設立分中心或分支機構的,給予機構(平臺)50萬元獎勵。
二、當陽市研發機構獎勵
1.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給予150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省產業創新聯合體、省專業型研究所(公司)、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新認定的宜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4.對上級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當陽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對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2.重新申報并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3.對首次“進規”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當陽市工業企業“進規”扶持辦法》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獎勵。
四、當陽市科技孵化載體獎勵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3.對上級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4.在孵期間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一家,給予對應孵化器5萬元獎勵。
五、當陽市高企培育獎勵
對進入國家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000元補貼。
六、當陽市專利獎勵
1.對獲評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對獲評湖北專利金獎、湖北專利銀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七、當陽市知識產權獎勵
1.對獲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
2.對獲評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
八、當陽市知識產權獎勵
1.獲評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獲評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3萬元。
3.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貫標工作,并通過國家級驗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補貼。
九、當陽市本級創新平臺獎勵
每年培育本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3 個,每個獎補5萬元。
十、星創天地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3萬元獎勵
十一、當陽市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獎勵
1.評選認定為本級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每年2-3個)的每個補助5萬元。
2.獲省級認定的獎勵10萬元
十二、當陽市科技特派員獎勵
每年評選優秀科技特派員10名,每名補助0.5萬元
十三、當陽市技術改造創新獎補
1.主導制(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的單位,對產品標準分別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
2.對產品標準以外的其他技術標準按照產品標準獎補金額的50%予以獎補。
3.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每件獎補10萬元。
(二)當陽市品牌創優獎補
一、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
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獎補100萬元;獲得提名獎的,獎補50萬元。
2.對獲得“長江質量獎”的企業,獎補50萬元。
3.獲得提名獎的獎補20萬元。
4.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
5.對獲得湖北名牌產品的企業,獎補10萬元,復評的獎補5萬元。
6.對首次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企業,獎補5萬元。
7.對首次核準注冊的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每件獎補1萬元。
8.對首次核準注冊的國際商標,每件商標每個國家(地區)獎補0.2萬元。
二、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
對首次獲得“兩品一標”(農產品地理標志、有機食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的,每證獎補2萬元。
(三)當陽市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獎補
1、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分別獎補50萬元、5萬元。
2、對建立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的,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
3、對建立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分別獎補?10 萬元、5萬元。
4、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
5、對新認定為省級示范家庭農場的獎勵2萬元。
(四)當陽市轉型升級獎補
一、當陽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獎勵
1.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國家品牌培育示范、質量標桿、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國家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綠色工廠、國有單項冠軍示范稱號的企業,獎勵50萬元。
2.對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國家單項冠軍培育、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國家級單項冠軍產品稱號、國家級“5G+工業互聯網”試驗工廠的企業,獎勵20萬元。
3.對獲得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獎勵10萬元。
二、當陽市“冠標”企業獎勵
1.對獲得省級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科技小巨人、“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獎勵20萬元。
2.制造業企業上一年度新取得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給予每證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當陽市服務業獎補
一、當陽市市場主體培育獎勵
對年度新增入統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或公路貨運企業納入交通運輸部規上企業庫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當陽市市場主體培育獎勵
1.對年度營業收入宜昌排名前100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2.對年度營業收入宜昌排名前50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3.對批發、零售行業年度銷售額分別排名宜昌前35名,住宿、餐飲行業年度營業額分別排名宜昌前15名,且同比增速達到20%的限上企業,各一次性獎勵5萬元。
4.對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達到20%的其他交通運輸和倉儲業(不含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5.對年度公路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速達到20%的規上公路貨運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6.自2023年起,當年6月30日前公路貨運企業營運車輛總數較上年底每增加1輛,獎勵2000元/輛。
三、當陽市示范園區
對獲得國家、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度假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文化產業(新聞出版、網絡視聽)示范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兩業融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園區)等示范區(園區)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四、當陽市示范基地
1.對獲得國家、省級物流試點單位(榮譽稱號)、多式聯運示范企業、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數字出版示范基地(示范單位)、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體育旅游示范基地、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單位、項目)、“兩業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等示范單位的,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
2.對榮獲省級家政服務產教融合企業、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五、當陽市五個一百工程獎勵
1.對納入全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的服務業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納入全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的重點項目、重點企業、領軍人才所在企業和重點品牌所有人單位以及“湖北省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所在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六、當陽市示范引領獎補
對成功創建五星、四星級酒店,屬于國際品牌的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屬于國內品牌的分別獎勵400萬元、100萬元。
七、當陽市文化企業
1.對新認定省級文化企業十強、上市后備“金文種子”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對新認定省級文化產業品牌、“銀文種子””“文瞪種子”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對在國家、省級旅游商品及文化創意產品等各類評選中獲得榮譽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八、當陽市特色旅游
1.對獲評甲級、乙級、丙級的且納入統計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對獲評5C(星)、4C(星)級且納入統計的自駕車旅居車房車營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
(六)當陽市文化旅游業獎補
一、當陽市創優獎勵
1、對新獲評國家?5A、4A、3A級且納入規上服務業企業統計的旅游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
2、對新獲評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且納入限上商貿企業統計的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
3、對新獲評?5A、4A、3A級且納入規上服務業企業統計的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4、對國家文化和旅游部新批準在當陽設立的出境旅游組團社,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5、對新評定為荊楚文旅名鎮、名村、名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6、對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7、對于新(改)建并經文旅部門驗收評定為3A級(Ⅰ類)、2A級(Ⅱ類)的旅游廁所,分別給予業主單位一次性8萬元、4萬元資金補助。
二、當陽市人才扶持獎勵
對新取得初級、中級、高級導游資格且在我市文化旅游企業工作滿三年的文旅人才,三年到期后,一次性分別補助1.8萬元、2.88萬元、4.32萬元。
(七)當陽市企業掛牌上市獎勵
一、當陽市企業改制上市獎勵
對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或香港H股成功上市的企業,由市財政給予5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階段獎勵: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的,獎勵50萬元;對在湖北證監局完成輔導評估驗收,同時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獎勵150萬元;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并成功發行上市的,獎勵300萬元。
二、當陽市新三板”掛牌獎勵
對企業在“新三板”市場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最高給予15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階段兌現:正式掛牌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當年實現股權融資的再獎勵100萬元。
三、當陽市“四板”掛牌獎勵
1.對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公司板”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2.對企業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四、當陽市企業轉板上市獎勵
“新三板”“四板”掛牌企業轉版上市的,與非掛牌企業上市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五、當陽市上市企業回遷獎勵
對企業按規定在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且將注冊地遷回我市的,以及市外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我市的,按同等掛牌上市企業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六、當陽市“金種子”“銀種子”獎勵
對被列為省級“金種子”“銀種子”上市后備企業的,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當陽市磷石膏綜合治理
一、當陽市品牌建設獎補支持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取得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對每種產品取得一星、二星、三星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獎補(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萬元)。
二、當陽市創新中心和試點平臺創建獎勵
對創建國家級、省級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創新中心和試點平臺成功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3萬元的獎補(當年合計獎補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