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關于2023年成都市軟件行業企業認定獎補政策及申報條件指南,如果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軟件行業企業想要申報一些政府補貼資金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免費咨詢,臥濤科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天目中心(新裕路南)1幢15樓150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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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關于進一步促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章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四川省軟件產業發展工作部署,進一步促進名企、名品、名人等高端軟件產業鏈要素加快聚集,制定本政策。本政策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新興平臺軟件5類高端軟件產業鏈領域的企業、機構及人才。
第二章支持產業壯大規模政策
第一條支持做大做強。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且軟件業務收入占比75%以上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其經營團隊10萬元、20萬元、25萬元、3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首次入圍“中國軟件百強企業”“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榜單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新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支持。同年度按就高原則不重復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二條促進招商引資。鼓勵企業發揮帶動作用,支持企業(引進方)推動引進其核心合作伙伴(投資方)集聚發展形成集群效應,經區(市)縣推薦,可按不高于實繳注冊資本1%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引進方與投資方按照20%和80%的比例分享政策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三條支持并購重組。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加速關鍵軟件研發創新,對通過對外股權收購、增資擴股、股權置換等方式獲得被兼并方[主要是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電子設計自動化(EDA)、操作系統、數據庫等類型企業]實際控制權的企業,按照其實際并購出資額5%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四條鼓勵主輔分離。鼓勵非軟件企業剝離軟件業務成立獨立法人軟件公司;支持高端軟件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合作,投資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企業。對前述新成立、經營良好且一年內軟件業務收入超過500萬元(含)的,經區(市)縣推薦,可按其軟件業務收入2%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五條開展應用示范。鼓勵行業用戶開展國產化替代,打造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嵌入式軟件、行業應用軟件和新興平臺軟件5類應用場景,每年遴選不超過5個典型示范項目,按其國產軟件采購金額的30%,給予場景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三章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
第六條鼓勵爭取國家專項。對新獲得高端軟件領域國家專項的項目,按照實際到位中央資金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新獲得高端軟件領域國家級試點示范(僅限無中央資金支持者)的項目,且項目總投入不低于2000萬元的,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5%,對牽頭該項目的軟件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七條培育“首版次”軟件產品。對經認定的“首版次”軟件產品,按其研發支出、銷售合同執行金額10%的比例,對研制單位、應用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5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八條支持標準化建設。在高端軟件領域,對主導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技術標準的單位分別支持60萬元、40萬元、25萬元,其中對第一承擔單位分別支持40萬元、25萬元、15萬元,第二承擔單位分別支持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每牽頭/主導制定1項地方標準或2項團體標準,可給予第一承擔單位10萬元資金支持,同年度每個單位最高累計支持100萬元。對牽頭開展高端軟件領域國家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可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助;對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等國家標準體系認證評估的單位,可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四章加強公共服務保障政策
第九條支持設立軟件基金。發揮成都市重大產業化項目一期股權投資基金、成都科技創新投資基金的牽引作用,鼓勵各區(市)縣針對高端軟件領域設立投資引導基金,提供股權投資支持。鼓勵高端軟件領域龍頭企業、專業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或參與設立高端軟件投資基金,用于引導優質項目落戶,培育發展企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成都產業集團、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十條支持信用或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7個實施細則的通知》(〔2019〕—2)或后續更替政策的有關規定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十一條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成功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上市的中小企業,按照市科技局等3部門印發的《成都市科技型企業科技金融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0〕16號)有關規定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對擬在國內主要交易場所上市的軟件企業,發行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已發放的除外),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發上市的軟件企業,按實際募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5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第十二條支持引進高端軟件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高端軟件企業推薦人才參與評選“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對入選人才給予30萬元資金資助,并按相關人才政策配套人才安居、子女入學、交流培訓等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端軟件人才(團隊)申報“蓉漂計劃”,給予個人最高300萬元、團隊最高500萬元的資金資助[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原市經信局等8部門印發的《關于促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專項政策措施》(成經信發〔2019〕10號)中“(一)支持軟件人才創(置)業”政策繼續執行[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第十三條支持培養高端軟件人才。鼓勵建設成都市“中國軟件名城人才基地”,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的高校所屬軟件學院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對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與規模以上軟件企業合作開展高端軟件人才培養的,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合作建設高端軟件領域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對企業、園區與軟件人才基地多方合作開展的規模超過30人,并且培訓時長分別為15天、30天、60天以上的高端軟件人才定制培訓項目,可按照培訓經費的8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資金支持,全市每年不超過10個項目(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十四條支持建設專業載體。對成功創建“中國軟件名園”或新獲得“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授牌的國家級軟件類基地(園區)運營主體,且基地(園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規模不低于50億元的,可按照其收入規模萬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第十五條支持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對通過驗收的國家級軟件公共服務平臺,在其通過驗收當年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支持,對運行績效突出的,可在后續兩年按其運營支出的5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支持建設“程序員之家”,對評定為“優秀”的綜合型“程序員之家”,按照實際建設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資金支持;對評定為“優秀”的特色型“程序員之家”,按照實際建設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支持舉辦高端軟件產業相關會議論壇,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舉辦高端軟件相關賽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博覽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第五章附則
本政策措施由市經信局會同各牽頭單位負責解釋。牽頭單位為政策責任單位中第一單位。本政策措施涉及市級部門的,由市級各牽頭單位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涉及區(市)縣的,由市區兩級協同研究制定實施細則,確保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本政策措施與市級其他支持政策交叉重疊的,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支持;國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政策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二、成都市軟件行業企業獎補政策申報條件
(一)成都市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視為滿足認定條件:
1.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
4.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
(2)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
(3)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
(4)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指該大賽2021年以來正式發布的名單)。
(二)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條件
首版次軟件產品,原則上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市場主體。依法注冊,合法經營。
(2)關鍵技術。有重大創新或突破,國內領先以上。
(3)知識產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申請首版次認定時間距產品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時間不得超過2年。
(4)軟件功能。首次正式發布處于推廣期,可打破封鎖與壟斷,可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5)質量指標。滿足重點行業需求,性能可靠,運行穩定,通過具有省級或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測評,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和用戶使用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許可證明;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6)研發投入。研發單位對該軟件產品的研發與產業化制定了規范的立項計劃,累計超過100萬,上一年度企業研發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5%。
(7)重點領域。關鍵基礎軟件、工業軟件、行業應用軟件、新興平臺軟件和嵌入式軟件等軟件。
(8)其他。尚未獲得任何首版次軟件認定或支持。
(四)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4、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6、符合第(一)~(四)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